“方大狀,你不用勸我,魯迅曾經說過,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
不就是想讓我被封殺嘛,無所謂,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
後面那句話沒說出口,太羞恥了。
沒系統的時候你讓我跪着,有了系統你還想讓我跪着,那我不是白有系統了嗎!
不當up主了我難道就不會較真了?
這又不沖突對吧。
周毅掃了掃手機,輿論風暴确實沒有明着攻擊自己,但是各種陰陽怪氣,類似于“這麼有錢怎麼不捐款”以及“這麼心狠晚上能睡着嗎”之類的話那是比比皆是。
終于,在這樣的氛圍中,一則藍底的通告發出了。
這條通告來自甯長區公安分局,就是說注意到了網上的輿論。
然後他們确實接到了報警,現在經過調查後他們認定,網紅阿毅并不存在犯罪情況,不予立案。
通告發出,頓時之前一直說阿毅這次要進去的人直接傻眼了。
這意味着什麼,意味着這節奏才剛剛開始,就被直接打的粉碎。
因為如果能讓阿毅進去,哪怕是緩刑,都意味着他不可能再較真了。
結果現在,相關部門居然直接出來做解釋了!
一時間,議論四起,不過還好,還有官司在,最起碼得讓阿毅賠個底朝天才行。
他不是有錢嘛。
時間已經來到了第三天,甯長區人民法院門口,方大狀已經早早地進去了。
而在外面的馬路上,程度公司的法務呂燕已經穿着一身職業裝下了車,她今天感覺狀态不錯。
經過了仔細地研究,她發現這個案子還是有搞頭的,不像是主管說的那樣。
畢竟哪個律師也不想自己打的官司輸掉。
她是知道那個叫周毅的男人是個up主,對方的案子都是方大狀來打的!
對,就是那個方大狀,在魔都有着種種傳言的方大狀。
當初在知道情況之時,呂燕覺得自己被坑了。
開什麼玩笑,讓我去和方許鏡打官司?
不過幸好,對面的委托代理人是一個叫周欣然的年輕姑娘,這還好。
而後呂燕就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各種苦熬,想着赢下這個官司。
所以也就沒有注意法院通知,對方已經更換了律師。
律師當然可以更換,尤其是以前,基本上都是由律所來确定的。
原因很簡單,你的代理合同是和律所簽訂的,具體派出哪個律師,是律所來決定,所以他們可以更換律師。
現在的程序要比之前複雜了點,但律師依然可以更換。
所以呂燕在看到前面和法官聊天的那個微秃男人時有點詫異,那個背影太眼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