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想着鬧行不行,先起訴,如果對方願意賠,那就行,怎麼就非得鬧呢!”方風雨說道。
“小鳳,大哥說的沒錯。”
旁邊有人開口道:“我之前聽說過的,一邊死人了,隻要去起訴,那法院肯定會向着他們的,多少都得讓對方賠一些,不可能說人死了他什麼責任都沒,不可能的。”
這話說出來,大家都齊齊點頭。
“行,那就起訴吧!”
“而且大哥,我們還可以找找記者,讓記者報道一下,畢竟我們占理,而且那個周毅估計根本想不到我們真的會起訴吧。”
“對對對,大哥,咱們就去找律師起訴,看那個姓周的就知道,他根本不覺得我們會起訴,既然這樣,我們就非得打這個官司!”
你一言我一語之下,方風雨點點頭,他的本意也是要起訴的。
至于說找記者,這是盤外招,像是方風雨這樣的人,都是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
記者報道了,那到時候法院可能都會向着他們。
這就是他們的想法,而且說起來還可以給你扯一大堆關于輿論和穩定的事情。
那既然決定要起訴,找律師就很有必要了。
普通人遇到這樣的問題,自然而然就是要看看,自己的親戚朋友熟人裡面有沒有從事法律行業的,有沒有律師朋友。
再不濟,有沒有朋友認識律師的,都可以。
反正他們是絕對不會自己去律所的,必須是找熟人介紹。
這就是習慣的力量,甯願相信朋友的朋友介紹的所謂熟人,也不願意直接上門去律所找人。
大家七嘴八舌地開始讨論到底有什麼認識的人在幹律師。
這個時候倒是方小鳳想了起來道:“我的一個同事,他有個朋友好像是律師,要不我去問問?”
這肯定得問問,方小鳳便走到旁邊開始打電話。
“喂,莉莉,是我小鳳,對,你之前是不是說過,有個朋友是律師來着,對,我家這邊現在遇到點事,想問問律師,你看……把他号給我是吧,好好好,行。”
“诶對了,那個律師怎麼稱呼?”
“姓張對吧,好的好的,謝謝了莉莉,改天請你吃飯。”
挂了電話,方小鳳說道:“好了,有一個律師了,姓張,哥,你打電話問問吧。”
方風雨點點頭,看了看電話号碼,随即撥通。
京州市另一邊,飯店中,正有幾個難兄難弟在吃飯。
“我們總算是要學習完了,這一次弄得,以後咱們可千萬别弄這些事了。”其中一個西裝革履,看上去很靠譜的男人說道。
這位便是王道仁了,他們這些難兄難弟,就是之前學習班裡一起認識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都是大聰明,都因為各種騷操作而導緻暫停執業,不得不參加這學習培訓班。
而在昨天,他們已經結課了,今天重新拿到了執業證。
所以大家很開心,就出來聚一下,慶祝慶祝。
“那必須的!”旁邊的男人說道:“這段時間過得,真的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