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那麼的高,依舊是那麼的壯,以前沒看方大狀資料的時候沒注意,現在想想,這一米八幾的一個壯漢,就算是沒學過散打,本身也有着很強的壓迫感。
這放在古代,保不準就是孔老夫子那種既能說服你,又能說服你的選手了。
“方大狀,這邊!”
周毅喊道。
方大狀個子高,走的一向很快,就是不管任何時候都給人一種要上戰場般的感覺。
“诶周毅,都跟你說了不需要接我的。”
“有日子沒見了,來考考你,張三在吃飯的時候和李四起了争執,将李四打傷,如果是輕傷,怎麼辦,如果是重傷,怎麼辦?”
好家夥!旁邊聽到兩人對話的兄弟直呼好家夥。
這裡可是機場,你們倆就直接聊這麼刑的話題?
果然,盡管有日子沒見了,但方大狀還是那個方大狀。
一說話,就會讓人感覺味道太對了。
“好像面對這種情況,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等等的罪裡面,選一個重的判?”周毅下意識地說道。
他其實對這些事知道的真不多,主要還是之前被訛人那次,和方大狀打電話,然後對方稍微給他普及了一下,當發生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等等罪名的想象競合之時,該适用什麼罪名。
對,所以其實這就是一個複習的過程……
基本來說就是,最高法在《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第七條有規定,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财物罪等罪的構成要件時,依照處罰較重的罪定罪處罰。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不理解的地方,诶,你說他明明是給人車故意砸了,應該是故意毀壞财物罪。
或者是,他明明将人打傷了,結果最後卻是尋釁滋事罪。
原因很簡單,因為尋釁滋事罪沒有重複的情況下,都是五年以下,而故意傷害如果沒有重傷及以上情節,都是三年以下。
兩人就這麼邊走邊聊,一路上了車。
沒有帶方大狀回家,而是直奔老地方咖啡館。
作為一個知己,沒人比周毅清楚方大狀現在最需要什麼。
那口“精神食糧”是萬萬不能少的。
國外确實有咖啡,但是國外很少能買到正宗的老陳醋。
而不巧,周某人這次就買到了。
“東叔,兩杯咖啡謝謝。”
櫃台裡的東叔正在忙活着,聞言擡頭看了看,頓時笑了。
“方老師回來了?這趟去了還順利吧。”
“還算順利吧,也算是了了一個念想,生活,還是得抓住當下呢。”方大狀呵呵笑道。
周毅不太明白兩人在說什麼,但也沒問,因為他覺得,如果方大狀願意告訴自己,那肯定會說,否則,問了也是白問。
所以直接就将那瓶醋拿了出來。
方大狀的眼睛開始發亮,拿過醋和咖啡就開始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