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第7頁)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不是有經營者或者生産者權益保護法的原因。

    因為從法理地位上,這些經營者,不管是大的公司,還是商家,都是處于更高地位的。

    一個人起訴赢了,對于奇異公司就是沒用,賠點錢嘛,那算什麼。

    抄作業其實也不算什麼大問題,周毅起訴了這麼多次,真正抄作業的人又有幾個呢。

    因為種種原因,大家真的是不可能去和這樣的公司較真的。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人家可以有恃無恐!

    此時周毅繼續說道:“所以方大狀,我這裡有一個小小的計劃,但是需要你的支持,順便你幫我看看,能不能弄!”

    接着周毅将自己的計劃說了一遍,然後就看到,對面的方大狀臉上好像激動了起來,而旁邊的周欣然,看着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着一個變态中的變态!

    “你确定要這麼弄?這麼弄的支出……算了,我剛剛大概算了算,這麼弄的支出貌似還不如你之前那麼搞的開支呢。”

    方大狀明顯興奮了起來。

    作為一個真正較真的男人,方大狀其實更想看到那些公司接受教育的樣子。

    他在聽到周毅之前的話之後有點沉默,是因為他很清楚,對方說的确實是那樣。

    如果沒有某個靓仔胡整,那些話就是真正的現實!

    大公司面對個人,是真的不怕你起訴的,而且輿論這個東西,有時候很有用,但有時候吧,真的也就那樣。

    市場監管部門要介入,也得依法,而不是說看到輿論沸騰了,就會趕緊對你罰款什麼的,那肯定不是。

    付費超前點播說了這麼久,不乏有人向相關部門投訴,但是卻沒有任何的動靜,說明對于這個模式本身,其實在法律上并沒有太大的争議。

    沒幾個人去起訴,你就算赢了,也就是赢了而已,因為對于打官司,其實很多人心裡面還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在聽了周毅的計劃之後,方大狀的激動那是溢于言表!

    什麼叫踏馬的維權,這才叫踏馬的維權好嘛!

    眼見得周毅有點不理解,方大狀便說道:“這個官司主要的開支是什麼,是律師費,以及固定證據做公證的時候的公證費,但是呢,公證費是可以請求對方承擔的!”

    “那麼就隻有律師費了,這個好說,我們這次可以直接打對半,甚至可以更少,因為這麼大規模的訴訟,不單單是靠着我一個人就能弄成的。”

    方大狀說的是實話,就他個人而言,關系到這了,一兩個案子免費給打也不算什麼,但是呢,這次的訴訟,肯定是需要其他律師來輔助的。

    否則那麼多的案件,累死他也搞不完。

    而他雖然是那家律所的主任,也不可能自己做主,大家做事情,該賺的錢肯定是要賺的。

    但是他可以出面來打折,因為案件本身很簡單。

    “公證費用,加上律師費,再加上普通程序的訴訟費五十塊,每個人起訴的成本也就是一千多,而且官司赢了,那公證費用你都能拿回來,還能再拿違約金,這個很有搞頭!”

    五十塊的好兄弟,一般案件普通程序的話訴訟費是五十塊,簡易程序是二十五塊,所以如果你自己的法律知識足夠,理論上來說你維權會很方便。

    周毅倒是沒什麼感覺,反正系統買單,但是被方大狀這麼一算,感覺這開支真的還不如之前那麼大。

    上次幫着菩薩兄起訴,公司專項資金愣是花了個光,當然,後面賠償了多少,那就是個秘密了,花了的是系統的,賠回來的,是我周某人的。

    “那就搞起來?”

    “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