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第7頁)

    周毅的觀衆老爺們反駁了,但是他們更加好奇,咋還沒動靜呢?

    答案是就是沒動靜,每一個經曆過維權的人都會知道,維權中最讓人受不了的不是這樣那樣的開支,而是漫長到讓很多人絕望的時間。

    走法律途徑是很合理的事,但是周毅和方大狀之前也聊過,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沒多少時間和金錢去打官司,去各種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理順各種關系的話,那麼最好的辦法隻有一個,就是讓别人來找你!

    當時方大狀還給周毅舉過一個例子,說一個房東,他的房子租給了租客,完了之後有一天心血來潮去自己的房子看了一眼,卻發現裡面住着的是一家沒見過的人。

    而且已經住了不短的時間了。

    原本以為是租客自己當二房東,卻不想人家直接把他的房子給賣了。

    過戶沒,當然沒過戶,房産證還在自己手裡呢,因為房價便宜,所以這戶人就買了。

    沒有過戶就敢付錢,社會上有沒有這麼傻的人呢,當然是有的。

    那麼問題來了,他該怎麼辦,那個租客已經找不到了,還是之前那句話,這種時候你靠着個人的本事是根本找不到一個故意要躲的人!

    如果按照法律途徑來看,你好像是可以直接起訴住在這裡的一家人,讓他們搬出去,但是他們可以辯稱是花了錢買的,到時候就會陷入扯皮之中。

    但你說讓他們去找那個租客,也不好辦,因為他們基本上是找不到的,而且也不一定會去找,他們想着反正我住在這裡,錢也交了,那這就是我們的房子。

    怎麼辦,先報警,說自己的房子被人強占了,那派出所出警肯定不會管,因為這一眼就看出來是民事糾紛,但是你要的是這個報警的記錄。

    完了之後,去找開鎖公司,全程錄像留證據,把對方的東西挨個搬出來,因為你有房産證,在我們國家,不動産是登記制,房産證就是不動産權的體現!

    那這個時候這戶人家就要罵娘了,他們會跟你鬧,但是房子這個東西,你有房産證,還住在這裡,那誰也沒這個權利把你趕出去。

    然後,這戶人家隻能選擇報警,自己被詐騙了,這個時候就得管了,警察找人,可比你去找人容易多了。

    這戶人家冤嗎?很冤啊,花了錢買的房子,卻住不進去,但是沒過戶的房子你敢給錢,你很冤,但你又沒有那麼冤!

    這樣的做法就是把受害者的身份轉移了。

    這和強行停貸的做法有着異曲同工之妙,因為個人永遠是弱勢方……當然,銀行是弱勢群體,那沒事了。

    這就是在法律實踐中,律師們不會說,但是會私下裡給你的一個建議,也就是,在很多地方,讓别人來找你,比你去找别人靠譜的多。

    所以,法律和法律實踐是兩碼事,在現實中你依照法律維權,也不是說就得讓你去起訴。

    包括周毅這次的做法也是如此,隻不過他是預先和對方約好了,而且雙方之間的問題也不是房子,所以一切都好說。

    警方已經開始了偵查,正如方大狀說的那樣,人家要找人可比你費勁千辛萬苦去找渣浪起訴快的多。

    連三天都沒用,便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

    無他,這個團夥就在京州,是之前的網絡水軍被抓之後新出現的一種類型的水軍。

    通過一些比較模棱兩可的言論來帶節奏,再推波助瀾。

    等到節奏被帶起來之後,再删号跑路,因為用的賬号都是三無小号,就算對方較真想着刑事自訴,也不可能找到自己。

    更不用說以前根本沒人較真過。

    他們帶過很多的節奏,比如這個明星咋樣咋樣,那個網紅如何如何,就算最後删号跑路,但節奏已經起來了,自證清白就是個笑話。

    所以膽子越來越大,這次有人出錢讓他們帶阿毅和那個方許鏡的節奏,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你阿毅就算是再厲害,還能找到我們嗎?

    風雲互聯網傳媒有限公司,這就是團夥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