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第8頁)

    到時候自己沒辦法去,讓他們再找個新人。

    然後……

    “你是說你提交了離職申請,然後沒通過?小吳,這員工離職還需要申請嘛,提前一個月給通知說要離職就行,時間到了直接走人,哪還需要他們審批啊!”

    什麼?小吳直接驚呆了。

    “郭姐,這,可這公司規定……”

    “那是他們的事,你聽我的沒錯,直接給把通知書交過去就行,如果到時候他們不放你走造成損失的,有我們在呢!”

    “這有勞動法在,他們公司規定什麼都不算。”

    騰達這邊當時負責招聘的hr居然出乎意料的好說話,而且還幫她出主意。

    聽着對面那位郭姐在侃侃而談,吳秋靈突然想到了什麼,問道:“郭姐,你這樣跟我說,那如果我到了騰達離職,你們豈不是……”

    “放心,你進騰達來最先要做的就是培訓,我們會有專門的法律人員給你們把勞動法和公司規章制度都掰開揉碎講一遍的,真的想從騰達離職,那就離職,一切都按照規定來就行。”

    對面的郭姐笑道。

    這也是周毅的一個想法,就算有員工不認同騰達,那沒關系,至少你通過騰達的培訓後就能知道,一個勞動者該有什麼權利,如果權利被侵犯的時候可以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維護。

    亦或者在我們的生活中,對于勞動侵權來如何固定證據,比如最經典的萬事要留痕!

    一切都做到位的話,土木那個二十三歲的實習生也就有希望不進去了……

    經過了郭姐的講訴,吳秋靈有了想法。

    一邊是告訴自己年輕人不要考慮工資,一邊則是說明,你的工資水平和你的工作能力挂鈎,并且有很明确的提薪标準,并且會把所有規定給你講清楚,你會選擇哪一個,都不用考慮。

    挂了電話,吳秋靈直接回到工位,刷刷刷就寫好了一份離職通知。

    理由?不需要太多的理由,與個人的職業前景不符合,萬金油的理由。

    然後來到了項總辦公室,敲門進去。

    “小吳你怎麼又來了,這是……”

    “項總,我來給你提交離職通知,然後呢今天是多少号已經有記錄了,按照規定,三十天後我就可以離開。”

    什麼?項總和徐經理互相對視一眼,這姑娘什麼情況?

    “不是啊小吳,我們不是跟你說不同意你辭職嗎?怎麼……”

    “項總,徐經理,我剛剛回去呢翻了翻勞動法,我們離職不需要你們同意,隻需要提前三十天遞交書面離職通知就行,現在呢,我已經交了。”

    “另外,項總,我手機正在拍攝,會作為你們收到離職通知的證據!”

    拍視頻為什麼,證據啊,你得證明你交了書面通知。

    不然到時候仲裁之時對方反咬一口,那你就懵了。

    當然,如果你不想這麼剛也行,遞交離職通知,快遞是個很好的選擇,然後還可以用其他的方法留證據。

    比如給相關領導發送郵件,提醒他們已經遞交了離職通知,到時候他說沒收到,你這邊拿出證據足夠證明就行。

    項總的臉上沒有了笑容,人事徐經理站起來喊道:“拍視頻?誰讓你拍的?”

    聽到這話,吳秋靈趕忙将手機放下,反正證據已經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