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第1頁)

    說完挂掉電話,随即看看方大狀,兩人頓時發出了大笑聲。

    我們現在得理不饒人,我們得理了憑什麼饒人?

    人家以前是怎麼做的,怎麼就得必須饒人呢?

    至于說我們以後如果遇到同樣的問題,那我們都認了!

    銀行裡,樂經理猶豫了半天,還是回到了許主任的辦公室,這會兒兩人已經把剩下的采訪程序走完了,正在聊着一些瑣事。

    見到樂經理進來,楊曉紅便告辭道:“樂經理來了,那許主任我就先走了,你們的報道應該會有一段時間才能出來。”

    許主任點點頭道:“行,麻煩楊記者了。”

    等楊曉紅離開,這邊的樂經理趕忙說道:

    “主任,我剛剛問了,對方不願意調解撤訴。”

    許主任一聽就怒了,吼道:“什麼?你沒告訴她我們都答應幫忙把征信改好了?怎麼還不願意?”

    “不是啊主任,我都說了,可那個方小瑩的哥哥和父親都說,說除非滿足他們的訴求,就是起訴狀上那三個事,否則絕對不會調解的。”樂經理趕忙解釋道。

    許主任看過起訴狀,自然知道這三個訴求,聞言真的是怒火沖天!

    “非得滿足?行啊,看來這是很有把握啊,我在魔都這麼多年了什麼人沒見過,你去喊我們的法務過來,我還不信了,征信錄錯了還得賠錢道歉?哪有這個道理!”

    樂經理點頭答應,他還是沒把之前被方小瑩她爹給上了一課的事說出來。

    因為她自己都感覺對方說的好像有道理……

    沒辦法,方大狀就是有這種神奇的天賦,那種一環套一環的說理,就是能讓你感覺,好像真的是這樣。

    沒多久,支行的法務被喊了過來。

    “之前的事你都知道了吧,我們被告了!”

    法務姓黃,叫黃嚴浩,聞言點點頭道:“我知道主任,是因為征信問題被告的對吧,說我們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是啊,而且必須得讓我們賠錢道歉,否則就不撤訴,所以基本上必須得打這個官司了,你說這事怎麼辦吧,我們勝算如何呢?”許主任坐在辦公桌裡,一邊喝茶一邊問道。

    黃嚴浩想了想道:“主任,我剛剛就已經想過了,我們這邊的勝訴率還是蠻大的,畢竟征信這個東西很封閉。”

    “一般來說,除非是特殊時候,比如買房子之類,才會去打征信,否則的話走在街上沒幾個人能知道誰誰誰被列入不良征信記錄這樣的事。”

    “畢竟其他人也不可能給他查征信,而名譽權是一種社會評價,但如果本身這件事都沒被傳播,那無論怎樣都不可能說侵犯名譽權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的赢面确實大!”

    黃嚴浩也是畢業于華棟政法的高材生,理論知識十分紮實。

    這就是他的想法,他認為這件事沒有傳播,而沒有傳播,就意味着沒有名譽權侵權的事情發生。

    隻有兩個人在場,我罵你一句,沒有被第三人知道,那不算名譽權侵權!

    關于名譽權的核心理解,以及法院支持什麼性質的訴求,用一個案子就能解釋清楚。

    張三收到了一條帶有侮辱性言語的短信,然後他知道這是李四發的。

    他就覺得李四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反手将對方告上了法庭。

    結果被法院駁回,理由是:未将該侮辱言論向第三人公開不構成侵害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