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感慨歸感慨,該幹的活兒還是要幹!
“我去上報吧,你去通知他們,就說審查通過了,可以立案!”
一般來說肯定不會這麼快,但是這個,真的太詳細了。
很快,周毅等人便拿到了立案通知書。
走出派出所的時候黃曉康還有點暈暈乎乎,他之前從來沒和派出所打過交道。
“這就立案成功了?這麼快嗎?我聽說他們别的人報案,得好多天,而且還不一定能成功。”
他也是和朋友打聽過的。
周毅聞言道:“那是他們去報警前的工作沒做到位,當然,正常都應該是那種情況才對。”
畢竟大家都是普通人,去報警前,又有幾個人會嚴格根據刑法規定,将相關罪名的證據都準備好呢……
這真的就很離譜,因為很多人報警前其實壓根不知道别人犯了什麼罪。
“那我們現在繼續等着嗎?”有人問道。
周毅點點頭:“繼續等着吧,很快的,你信我。”
正如方大狀之前說的那樣,這樣的情況下,辦案速度會很快,沒人會故意拖着的。
事實也正如同方大狀說的那樣!
…………
四月二十七日,晴,宜抓人!
對于派出所來說,對證據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沒有太麻煩。
尤其是當證據如此詳盡的情況下。
光明路派出所的領導都忍不住說了,這以前還沒怎麼打過這麼富裕的仗呢。
現在那個周毅已經搬到光明路了,就看你老張以後還怎麼嚣張!
關鍵的問題是,誰有問題?
是趙志鵬還是呂岩。
這就得看時間了,作為受害人的黃曉康,他們是被拖欠了最近三個月的工資。
而在四個月前,趙志鵬成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目前公安機關沒有掌握的情況是,錢在什麼時候被以什麼樣的方式轉移的!
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把人傳喚來,分分鐘就能審出來。
因為就算是沒有這部分證據也能定罪,那就是他趙志鵬,因為那三個月的工資是他給拖欠了。
所以他得交代,為什麼沒錢了,錢去哪了。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了解一下。
法定代表人不是那麼好當的……
而在此時,趙志鵬卻不在家裡,他正在和呂岩在茶館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