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第8頁)

    所以他很清楚,這些人已經把這件事做成了産業鍊,專門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賺錢。

    隻可惜,維權極其困難。

    周毅點點頭道:“是,是說過這樣的話。”

    “那你說,這個呂岩有沒有可能也不是第一次這麼做了呢?”方大狀開口道。

    周毅突然驚醒,這确實有很大的可能!

    因為之前不管是方大狀,還是霍鵬飛都說過,這裡面的操作手法都很專業,一看就是專門研究過的。

    甚至不排除他們咨詢過相關的法律人員。

    能弄得這麼快,說明經驗豐富啊!

    看着周毅在那裡愣住,方大狀再次說道:“那麼,這麼搞一次,可以說因為法律上好像沒有什麼問題,不算詐騙,但是連續這麼搞呢?”

    周毅和周欣然對視一眼,胡雪更是完全呆滞,大家突然覺得,這事好像有點意思!

    尤其是胡雪,她是接過這案子的,和呂岩也見過,所以有一些東西其實她知道。

    但是她不能說,做律師,嘴必須嚴。

    這不單單是在辦案期間要嚴格,就算是案件結束之後,該給人家保密的必須要保密。

    這是做律師最基本的義務!

    别人把事情告訴你了,你分分鐘就給透露出去,那誰還敢再找你。

    隻是她沒想到,方大狀的感覺居然如此敏銳!

    “想到了吧,詐騙,合同詐騙罪的定義知道嗎,非法占有為目的,你說一次是巧合,那兩次三次呢?”方大狀抿了口咖啡,笑道。

    為什麼之前不好認定為合同詐騙罪,因為對方在預付款辦卡之後,又把健身房開了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的持續,就讓這中間的合同詐騙行為不太好認定了。

    那客觀方面就不好确定了,因為對方并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

    說人話就是,他沒有想直接騙你們的錢,他給你們提供了服務,隻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辦法繼續了。

    但是,第一次你這麼做那不算,第二次還不算,那第三次呢?

    我們強調過無數次了,不管在刑法裡還是民法中,“三”都是一個神奇的數字。

    這麼幹了幾次以上,還每次都是先各種收費,然後轉讓法人,最後關店,你說這都是巧合?

    周毅已經完全懂了!

    “那這之後會怎麼辦?他已經提起上訴了,是會改判,還是……”

    這個時候周欣然開口道:“那肯定不是改判,現在是在判決執行完畢之前發現了有漏罪,那是會重新啟動偵查,然後走程序的。”

    周欣然稍微解釋了一下,這也是個比較冷門的概念。

    畢竟這你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判決時,或者坐牢時,都有可能發現新罪。

    都進去了還能犯罪?

    當然可以了啊,裡面有的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