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有一個專門的規定,叫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讓警察執法自覺接受監督。
但這并不意味着你想怎麼拍就怎麼拍,以及拍下來就能随便傳。
這裡面的規定很多,所以千萬别想着說我就拍了就沒事,這種事,别去嘗試。
老周轉頭看着董淑琴道:“第二次警告,而且我和你說清楚,并不是因為你報警被抓,而是因為你涉嫌誣告陷害别人!”
“如果還拒絕傳喚,我們将采取強制措施!”
說着話老周示意了一下,旁邊的民警直接取出了銀手镯。
按正常來說,董淑琴是女性,應該有女警在,但是……基層派出所,男性民警都極其缺少,能出外勤的女警更是很稀缺……
所以抓人的時候該怎麼抓就怎麼抓,反正有執法記錄儀在,一切符合程序就行。
很多人在看到銀手镯的時候都會冷靜下來,至少圍觀的老闆現在已經不太敢說話了,他感覺自己的手好像有點涼。
但董淑琴不一樣,她根本不帶怕的!
“還拿手铐是吧,來铐我啊,我有什麼錯你們就能铐我?”
老周看着對面的女人沉默了一下,随即揮揮手。
不用警告了,直接動手吧。
兩個民警一擁而上,用的都是标準的手法,隻不過力道不大,畢竟隻是強制傳喚,也不能說把人弄的受傷了。
老周在旁邊幫忙,伸手就要控制住對方。
結果就在此時,對面的董淑琴直接開始拼命掙紮。
一邊掙紮一邊還在那裡喊道:“你們幹什麼,幹什麼,我要去投訴你們,jc耍流氓啦,别動我……”
真的是大哭大喊,不知道的還以為對她幹了什麼。
兩分鐘後,董淑琴終于被控制住了。
不是說老周他們太弱,而是真的不太敢怎麼樣,這要是個男的,早就被幾個壯漢按在地上了好嘛。
隻是老周看着自己的胳膊一臉無語,他剛剛被董淑琴給抓傷了。
他真的難以理解,現在這些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這好端端的,又加了一條罪名……就算誣告陷害罪最後沒成立,這襲警罪也跑不了了,圖什麼呢。
等到終于被帶回派出所,坐到了那張椅子上,董淑琴終于冷靜了下來。
因為老周已經給她說清楚了,如果兩個罪名都成立,那妥妥的數罪并罰,有可能進去蹲個幾年的。
董淑琴終于感覺到害怕了,或者可以說,當之前那個因為丢臉而冒出來的火下去之後,也就回歸現實了。
“同志,同志我知道錯了,你看不就是破了點皮嘛,那你要多少錢我給你就行了,我也沒怎麼樣啊……”
老周沒說話,直接出了審訊室,換人來審,他擔心自己忍不住。
襲警罪的出現就是應對這種情況的,确實傷情不重,鑒定一下甚至就是個輕微傷,甚至還不到。
根本夠不上故意傷害的門檻,但是……就可以适用襲警罪。
現在了還說這樣的話,還要多少錢都行,我怕收了你的錢,我明天就得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