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半天,好像還是隻有曝光這條路。
對,自己家梓軒才十五歲啊,而且明明對方也沒事,憑什麼就要坐牢!
董文芳平日裡是喜歡在渣浪上看那些熱搜,所以現在也是選擇渣浪發文。
标題就是:現在連孩子都得去坐牢了嗎?
我是方梓軒的媽媽,我家梓軒今年十五歲,馬上上初三了,他從小都懂事聽話……
文章也不長,就是說兒子還小呢,可能是因為他爸爸被抓的原因,所以一時之間想不開。
但是也沒做什麼,紮了對方一下,自己還被踹斷了肋骨,現在警察不抓那個踹人的,竟然把自己兒子控制了起來。
還立案說故意殺人,甚至有可能坐牢,這明擺着是冤假錯案,孩子做錯了改了就行,為什麼還得坐牢呢!
而且在下面,董文芳又寫了自己當初看一些什麼雜志的時候看的,說人家國外就不這麼幹。
還說人家國外都是保護孩子,絕對不會讓孩子去坐牢,怎麼國内就這麼殘忍呢。
最後是向大家呼籲,關注一下自己的兒子把。
總之……那是寫的聲情并茂,放在多年前,絕對夠得上那幾本“經典雜志”。
國内一切都差,國外一切都好……
滿心歡喜的把文章發了上去,而且還給很多的大V都發了,想讓他們幫着轉發,幫着提高熱度。
在董文芳的觀念裡,隻要熱度高了,輿論高了,那不管是什麼部門都不敢對着幹。
至于别的情況她沒考慮過,難道大家會認為一個孩子應該去坐牢?
正常情況下,這文章很難有熱度,因為在網上類似的小作文太多了。
但是,董文芳發的事裡涉及到了一個騰達的公司。
于是,流量自然就有了。
被艾特的大V裡,“北風吹”是第一個注意到這文章的,作為被某個靓仔淨化網絡時候告過的大V,“北風吹”對騰達的事都很關心。
但他現在……是蹭熱度的那種。
被告了就被告了呗,反正隻是民事侵權,相反,蹭熱度什麼的就沒事。
通篇看完了文章,北風老哥都想笑了。
這文章如果幾年前發出來,說不定還會引發大的輿論,甚至會引起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讨論。
但是現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都出來了……
刑事年齡已經下調到了十二歲,十五歲被判刑的例子比比皆是,有人搶了三十塊被判了幾年……
更不用說因為多起未成年人惡性犯罪事件的發生,導緻目前的輿論對于未成年人犯罪處于一種人人喊打的狀态。
而且居然還扯什麼國外,拜托這又不是公知盛行的年代了,人家年輕人們翻牆翻的都賊六。
國外那麼大呢,各國法律都不同,漂亮國那裡各個州的法律都有區别……
現在扯國外隻會讓大家更加讨厭。
而讓北風老哥決定轉發評論的則是,這文章寫她丈夫也進去了,都是因為和那個騰達的人起了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