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賠了錢還是可以繼續做這樣的事,因為他根本沒有受到教育。
但是進去之後,那就不一樣了。
果不其然,方大狀給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建議,媛姐也知道了,原來離婚之後,以及同居之時的暴力,也可以算是家庭暴力範疇,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她一下子想到了自己那個同學!
也算是自己的好友吧,曾經找了個男朋友,年輕嘛,就是喜歡痞帥痞帥的壞男人。
這真的沒轍,包括她媛姐自己,年輕時候也喜歡這樣的男人……
當然,男人也喜歡和壞壞的女人一起,隻不過男人們的心裡很清楚,什麼樣的女孩可以結婚,什麼樣的女孩隻可以玩玩。
女追男隔層紗,再加上身材長相也還說的過去,那自然很快就在一起了。
完了就是自然而然的同居。
這個社會現在對于同居的看法是兩極分化的。
一部分人覺得同居之後,那其實就是二婚,因為和結婚之間就差那個結婚證。
再次申明,不管男女都是如此。
而另一部分人則是覺得,一個人在城市,男女朋友同居,一來節省房租,二來也算是試試能不能在一起,三來還能互相扶持……總之好處很多。
于是你可以在很多的地方見到争吵,同居分手之後,下一任算不算接盤……
媛姐的這個同學自然也是分手了,可分手之後對方卻總是來找她想要再續前緣。
畢竟家裡稍微有點錢,而且長相身材都說的過去,用一句話說就是,纏上了。
正常情況下,對于這樣的事沒辦法,隻能搬家躲開對方,甚至離開這個城市。
媛姐的同學和她說起來之時也是很苦惱,報警報了無數次,但警察來了也沒辦法。
他沒有直接上門,也沒有幹什麼,總不能就這麼抓起來吧。
可能在某些地方會抓?
但廣市這裡,是沒辦法的,隻能批評教育。
媛姐現在就覺得,這簡直太适合自己的同學了!
雖然對方沒動手,但這樣的行為也算是家暴了,類似于精神控制!
繼續往下看,阿毅的那個員工回家又被打了,對方違反保護令,然後提起刑事自訴。
期間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調解,鬧事甚至小作文,看着都讓人覺得累。
維權,從來沒有那麼簡單。
終于視頻看完了,家暴男雖然被判了緩刑,但還是有了案底記錄。
更重要的是,保護令雖然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但在到期之前,還可以申請延長……
如果對方再犯,那就是累犯了!
看完了,顧不得管其他,趕緊打電話通知自己的同學。
很快,手機裡便傳出了一個疲憊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