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第5頁)

    “小夥子,這東西貴不貴啊,我這店裡的服務員都是老人了,他們應該不會拿的。”老闆随即開口問道。

    周毅搖搖頭道:“老闆,這我得和你說一下,我這相機買的時候就花了幾萬塊呢,不便宜,要是有咱們店裡的人撿到了,那麻煩拿出來,我這願意給補償金。”

    之前自己撿到過手機,所以周毅知道,你讓人給你把東西送回來,那總得有點表示。

    而且這個表示不需要别人提你就得說出來。

    雖然法律上說撿到别人遺失物是必須要返還的,甚至損壞了還要承擔責任。

    但在現實中,你也不能那麼臉大,因為東西是你自己遺失的,所以在有人撿到後你不能覺得理所當然。

    補償是最好的!

    而且周毅一開口就是一千塊!

    幾萬塊的相機,居然就這麼忘在了桌上?

    而且現在給補償,一給就是一千塊。

    飯館老闆也不由得感慨,有錢真好。

    隻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依舊沒有結果,老闆随即開口道:“這樣吧,我幫你調下監控。”

    正常來說,很多地方其實對于監控不讓随便調,但那也隻是說說而已。

    店内的監控還是随便調的,尤其是當有客人丢了東西的時候,都會調取監控看看。

    這老闆開飯館時間挺長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要幫忙調監控的。

    很快監控被調了出來,順着時間往過看,終于,周毅看到了。

    在自己離開後,那個查理和女孩兩人也離開了,而在走之前查理好像發現了自己桌上的相機,然後随手就拿走了。

    看到這一幕周某人都懷疑是不是系統的降智光環又開啟了,和這個老外是有緣還是怎麼滴!

    莫名其妙的就擠自己吵了一架,還報警了,完了現在又把自己的相機拿走了。

    這種行為當然是不算盜竊的。

    因為自己把東西忘在了那裡,所以對方拿走不能算偷。

    關鍵是上哪找這倆人呢?

    這也是現在很多人丢了東西後的問題所在,找不到人。

    哪怕是有監控了你也很難找到人,因為你不是公安機關,即使有監控你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但是自己的相機又不能這麼丢了……

    想了想之後周毅便掏出手機打給了霍鵬飛。

    霍鵬飛聽完了周毅的話很快給出了建議。

    “周總,你還是得找派出所來确定一下對方的身份,畢竟憑我們是沒辦法确認對方身份的。”

    理論上說,如果東西丢了被人撿到,拿着這些證據報警,是可以讓警察幫忙确定身份的。

    但這也不是完全肯定,所以還是得看情況。

    周毅挂了電話,想了想之後打給了陳麗,這位警察他還是比較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