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方大狀的脾氣,他肯定不可能選第一種的……
而選了刑事案件,那就得做好證據,這可不是說有那個飯館的監控視頻就行的。
侵占罪,必須是撿了東西後拒不歸還的!
刑事案件的證據從來都是這麼嚴格,證明對方撿了東西,證明對方拒絕歸還。
而不管是刑事自訴還是民事案件,如果是案件必須的證據,當事人又無法自己收集的,可以申請法院幫忙調查。
這裡面每一個都需要走程序,就算是飯館的監控,你也不能直接去拷貝,人家肯定不會給你。
還是得先去法院立案,然後再申請調查令,拿着調查令再去進行監控的拷貝。
更不用說其他的證據了。
陳麗那邊進行溝通自然是有錄音的,但方大狀看來還不夠。
他随便都能想到很多的辯護理由,比如以為對方是假冒警察進行詐騙。
所以還需要其他的證據。
但是這個不着急,方大狀準備先拿到那個老外的個人信息,然後再聯系對方。
如果對方給了,那自不必說,但還是不給的話,這樣就沒問題了。
警察打電話你說那是假的,雖然理由很勉強,但姑且算個理由吧。
那受害人自己呢,他把當時的信息都說清楚了,你要是再說這是假的,你就有問題了。
放下電話,方大狀感覺渾身都充滿了力量!
好久沒有玩這種涉及到外國人的案件了,而且還是刑事自訴案件。
到了國内你就應該遵守國内的法律!
開始幹吧!
周欣然無話可說,真的,這倆是絕配。
過程極其繁瑣,就算是赢了,也沒有什麼經濟收獲,隻可能讓對方進去,但兩人卻都這麼熱衷。
方大狀那邊開始收集必要的證據,首先要讓法院認定有這件事發生,最起碼不會直接給你駁回了。
然後呢,東西的價錢還要足夠,按照我們的法律規定,侵占罪也有金額限制。
五千元以上才算,一萬元以上就算數額較大,十萬元以上算數額巨大。
分别對應着不同的量刑标準。
這裡還需要說明一下,像是這種數額限制的罪名,刑法裡隻規定了“起刑标準,數額巨大”等等,具體數額得由司法解釋做出的,各個地方高院都會根據各地的經濟情況來進行規定。
比如最經典的盜竊罪,各地的立案标準不一樣。
同樣侵占罪也是如此。
漢東省是随大流的,五千一萬十萬這種。
簡單證據收集花費了方大狀一天的時間,到了第二天的上午,他就坐在了光明區法院的立案大廳裡。
工作人員小姐姐接過材料一看,得,自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