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4頁)

    以方大狀的脾氣,他肯定不可能選第一種的……

    而選了刑事案件,那就得做好證據,這可不是說有那個飯館的監控視頻就行的。

    侵占罪,必須是撿了東西後拒不歸還的!

    刑事案件的證據從來都是這麼嚴格,證明對方撿了東西,證明對方拒絕歸還。

    而不管是刑事自訴還是民事案件,如果是案件必須的證據,當事人又無法自己收集的,可以申請法院幫忙調查。

    這裡面每一個都需要走程序,就算是飯館的監控,你也不能直接去拷貝,人家肯定不會給你。

    還是得先去法院立案,然後再申請調查令,拿着調查令再去進行監控的拷貝。

    更不用說其他的證據了。

    陳麗那邊進行溝通自然是有錄音的,但方大狀看來還不夠。

    他随便都能想到很多的辯護理由,比如以為對方是假冒警察進行詐騙。

    所以還需要其他的證據。

    但是這個不着急,方大狀準備先拿到那個老外的個人信息,然後再聯系對方。

    如果對方給了,那自不必說,但還是不給的話,這樣就沒問題了。

    警察打電話你說那是假的,雖然理由很勉強,但姑且算個理由吧。

    那受害人自己呢,他把當時的信息都說清楚了,你要是再說這是假的,你就有問題了。

    放下電話,方大狀感覺渾身都充滿了力量!

    好久沒有玩這種涉及到外國人的案件了,而且還是刑事自訴案件。

    到了國内你就應該遵守國内的法律!

    開始幹吧!

    周欣然無話可說,真的,這倆是絕配。

    過程極其繁瑣,就算是赢了,也沒有什麼經濟收獲,隻可能讓對方進去,但兩人卻都這麼熱衷。

    方大狀那邊開始收集必要的證據,首先要讓法院認定有這件事發生,最起碼不會直接給你駁回了。

    然後呢,東西的價錢還要足夠,按照我們的法律規定,侵占罪也有金額限制。

    五千元以上才算,一萬元以上就算數額較大,十萬元以上算數額巨大。

    分别對應着不同的量刑标準。

    這裡還需要說明一下,像是這種數額限制的罪名,刑法裡隻規定了“起刑标準,數額巨大”等等,具體數額得由司法解釋做出的,各個地方高院都會根據各地的經濟情況來進行規定。

    比如最經典的盜竊罪,各地的立案标準不一樣。

    同樣侵占罪也是如此。

    漢東省是随大流的,五千一萬十萬這種。

    簡單證據收集花費了方大狀一天的時間,到了第二天的上午,他就坐在了光明區法院的立案大廳裡。

    工作人員小姐姐接過材料一看,得,自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