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第5頁)

  可是這次情況不一樣了,周毅依稀記得方大狀說過的,有個罪叫放火罪來着。

  為了在後面的溝通中稍微方便點,周毅還是撥通了方大狀的電話,提前咨詢清楚情況,到時候也好交流。

  律所,方大狀剛剛在網上用自己的第六個小号把一個網友辯到了自閉,這事對他來說就是放松。

  用方大狀的話說,他這是拯救那些在網上迷失的網友,相信經過他的教育之後,對方肯定不會繼續在網上随便噴人了。

  結果正在此時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是周毅,頓時笑道:

  “喂,周毅啊,咋了又有生意了?我跟你說啊,生産隊的驢還得休息呢,你這也太照顧我的生意了吧,律所裡很多人都去休假了。”

  上次那個案子,雖然說最後沒有達成六萬人集體訴訟的成就,但是,律所的大家夥們可是實打實地弄出了至少一萬人的證據。

  這可不是一個律所辦到的,聯合了京州多家律所,然後又喊了一堆實習生牛馬一起努力,才終于幹完。

  集體訴訟說起來很解氣,但是,财力物力人力缺一不可。

  “這次不是照顧你生意,就是找你咨詢一下,你說,門口的地墊被人故意點着了,那夠不夠得上放火罪啊?”電話裡周毅的聲音響起。

  “地墊被人點着了?故意的?”方大狀有點懵逼道。

  他畢竟是受到過專業訓練的律師,見多識廣,但這會兒也有點忍不住了,那玩意還有人故意點它?

  “對就是被人故意點着的,你等等,我把視頻發給你。”

  周毅在微信上将那一段監控視頻發了過來,方大狀趕緊點開來看,還真是被人故意點着的!

  “什麼情況啊這是,這是個小孩吧,我看着年紀不大,什麼原因啊?”

  周毅将上午發生的事大概說了說,饒是方大狀這會兒也有點受不了了。

  “周毅,我覺得你是不是得去哪裡拜一拜了,我覺得你身上有髒東西,真的,你怎麼走哪都能遇到這樣的鄰居呢。”

  當然,這其實也不算是鄰居,在兩個不同的單元呢。

  但拿來調侃還是極好的。

  “方大狀……”

  “哈哈,好了不開玩笑,你這個事我剛剛仔細看了,我就這麼說吧,你這個鄰居家小孩是真的膽子大!”

  “可以這麼說,他就這個行為,可能已經喜提三年了。”

  周毅聽到這麼刑的話精神一震,上次沒讓那個熊孩子進去,這次居然有戲?

  “上次都告訴過你了,放火罪,可不是以必須發生嚴重後果為标準的,怎麼這就忘了?”

  周毅頓時想了起來,方大狀之前在聊到行為犯的時候說過,放火罪,看的就是行為。

  隻要你的行為符合罪名的構成要件,那就算是沒有嚴重後果,也會構成犯罪。

  最重要的是,放火罪隻要構成,就是三到十年,有嚴重後果的,十年往上數,上不封頂哦!

  這個罪是很古老的罪名了,我們常說的殺人放火殺人放火,這倆事是放在一起說的。

  八大惡性犯罪,放火罪也是其中之一,所以你就能明白這個罪的嚴重程度了。

  現代社會,對于故意放火行為是零容忍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報警吧,你信我,這樣的事,相關部門會比你更上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