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第7頁)

  鄒蘇娟直接喊道:“啥意思啊這是,怎麼又和我兒子有關了,意思是你們連我兒子也想帶走?你們别以為我不懂法啊!”

  “不不不這位女士,您兒子那個和燒烤的事沒關系,是另一個事,我們确實需要傳喚他回去!”老吳直接說道。

  “所以還請您務必說清楚江梓風在哪裡,絕對不要隐瞞。”

  鄒蘇娟還是說道:“他在家呢。”

  很快江梓風被喊了出來,老吳上前問道:“江梓風是吧,對面那家門口的地墊是不是你點着的?”

  這問題問出來,旁邊的鄒蘇娟再次皺起了眉,她覺得這些警察有點小題大做了,不就是點了個墊子嘛,還很嚴重,還要帶走……

  江梓風不明所以,下意識地回道:“那個……不是我點的。”

  “不是你點的?我們可是已經查過監控了,就是你過去點的!”老吳接着說道。

  居然又忘了監控……江梓風隻能說道:“是,是我點的。”

  旁邊的鄒蘇娟變了臉色,嘴裡罵道:“你為什麼啊,平白無故去點人家的地墊幹嘛?”

  說完又看着警察賠笑道:“那個同志啊,我們家孩子這根本不懂事。”

  “點了的那個墊子多少錢,你看我給賠了就行吧,完了我肯定好好教育他的。”

  老吳搖搖頭道:“那不行的,您家這孩子,現在的情況确實已經有點嚴重了,您知道他這個性質代表着什麼嗎,這可能涉嫌放火罪的!”

  什麼?鄒蘇娟愣住了,随即神情大變:“你說什麼放火罪,這就是點了個墊子而已,怎麼就是放火罪了啊!”

  “那放火根本不可能,你們雖然是警察也不能瞎說啊!”

  周毅其實也跟着過來了,但他沒露面,就在旁邊看着。

  對于鄒蘇娟的反應周毅也覺得很正常,因為在我們普通人的認知裡,放火罪,那必定是故意把人家的房子車子什麼的點着。

  燒了很多東西,這樣才叫放火罪。

  但事實上并非如此。

  方大狀也說了,放火罪的罪與非罪界限并不是嚴重後果,隻看是否符合構成要件。

  為什麼會這麼嚴格,就是因為火災一旦出現那就太嚴重了,所以在這方面,我們的刑法是進行嚴厲打擊的!

  哪怕一千次裡面隻有一次成為了火災,那也不行,傷害太大了。

  老吳再次說道:“我們沒有瞎說,你兒子的行為确實涉嫌放火罪,好了,江梓風,你和我們走吧!”

  江梓風不是傻子,他自然聽明白了這對話。

  眼見得兩個警察要帶走自己,江梓風頓時着急了。

  這個年紀,在事情沒發生之前都各種不怕,但真的遇到事了,那心理就會感覺到害怕。

  “媽,媽!”

  旁邊的鄒蘇娟攔住了陳麗兩人,再次說道:“同志,同志你們先等等,不會是搞錯了吧,這怎麼可能呢……”

  “我再說一遍,沒有搞錯,現在對你進行第一次警告,請你讓開!”陳麗開口道。

  眼見得對方動真格了,鄒蘇娟終于讓開,但還是說道:“我能不能跟你們一起回去,他才這麼?”

  “你可以跟我們一起回去,但如果确定對方犯罪,你就不能再見他了,另外,惡性犯罪,十四到十六周歲就要追究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