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第8頁)

  “對啊老闆,就是阿毅告的,說我們這裡的一些匿名用戶已經涉嫌诽謗和侮辱了,有的已經達到了立案的标準。”工作人員也是一臉無奈道。

  這些不太火的軟件有時候為了吸引用戶,對于管理并沒有那麼嚴格,而衆所周知,網上本身就被視為法外之地。

  匿名之後,更是會各種亂說。

  所以,其“廣場”,也就是公共版塊幾乎就是重災區,根據接到的傳票和證據來看,幾乎已經占了他們公司所有用戶群體的三分之二……

  這是一個極其恐怖的數字!

  匿名怎麼了,匿名也隻是不讓别人看到你的名字,但是網站肯定知道,所以周毅全都告了。

  “這阿毅是瘋了嗎?我們這樣屁大的公司也要告啊!”老闆恨恨地說了一句。

  他真的不想搭理這事,但沒辦法,這已經收到傳票了,打官司可以說必輸,因為人家證據充足,他們公司就應該提供信息。

  “那個老牛财經,踏馬的就知道胡說八道!”

  “那老闆,我們怎麼做呢?”工作人員小心翼翼地問道。

  “給,調解了然後給,還能咋辦,官司輸了照樣得給,不過給我記住了,不要說,誰都不要說出去。”

  同樣的事情還發生在了幾個直播平台。

  大虎直播平台的老闆在收到傳票的時候同樣是懵逼的。

  對方起訴要的是他們直播平台的一些用戶信息,因為這些用戶在一些主播直播間裡發表過诽謗或者侮辱的言論。

  雖然現在的直播間很多都顯示人氣而不是人數,但人氣上來之後,那肯定是在兩人或者兩人以上的。

  為什麼,因為主播也算一個人……

  所以你可以想象一下,為了這次的起訴,騰達法務部和那些外援們究竟做了多少工作。

  這是在網上罵人的情況還沒開始之前就已經有的證據收集了。

  真的說起來,主播基本上沒人敢蹭這個熱度,但是觀衆不一樣啊,說的興起了就在那裡胡言亂語。

  還是老樣子,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

  但是這次,沒有達到刑事标準的,周毅除了起訴名譽侵權之外,還有别的事。

  拿到對方的身份信息之後,首先要做的除了起訴,就是去對方當地派出所報警……

  這是他以前沒做過的事,因為那會較真,一般收到傳票後大家就已經怕的不行了。

  更不用說還有很多人直接進去,那更是慫的特别快。

  但是這次周毅發現,很多人真的是賤皮子,不進去待幾天真的感覺不到法律的重量!

  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然侮辱或者诽謗他人的,起步就是五天以上的行政拘留哦!

  所以對于那些不夠标準上刑事自訴的,都安排人在當地派出所進行報案,不是打電話,拿着證據去當地派出所報案。

  原因嘛還是和之前去稅務局舉報一樣。

  現場去,現場提交證據,現場拿回執,如果不給立案那總得有個理由對不對。

  當然,正常情況下肯定是要進行調解的,周毅早已經有了準備,看情況,大部分應該是不接受的。

  如果兩年以内因為诽謗侮辱行為被行政拘留過,完了又有這種行為,那必定就是诽謗罪了,哪怕情節很輕微也會被認定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