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第7頁)

  按照已經有過的案例來說,飯店如果在醒目位置做了警示,地面濕滑小心摔倒,這一般就沒有責任。

  但如果沒有提醒,那摔倒了就得承擔部分責任。

  但在現實中,這部分去起訴的人基本上都會被噴,很簡單,因為從其他角度來看,他們好像在訛人呢。

  抱着這種想法的人不少。

  你自己走路那你自己就得小心,你自己都不注意,完了摔倒,還要找人飯店賠錢,這合理嗎?

  人家飯店真的冤枉啊,平白無故的,你來吃飯還得看着你不要摔倒。

  但法律上如果真的要幹嘛,責任必須要劃分,所以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責任劃分,也不可能是某一方承擔所有的責任。

  周欣然這也是下意識的反駁,法律學多了就這樣,而且跟着方大狀時間長了,這辯論真的是神經反射。

  楊玉霞搖搖頭道:“你說這些沒用的,我們這邊的答複就是無法賠償,如果确定要做什麼,建議可以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之前就說過,這是一句經典的話,因為在法律意義上,養護中心就是個民事主體。

  像是其他部門也是如此,行政訴訟針對的是行政方面的東西,但這個就是純粹的民事糾紛。

  因此,這些問題一般你去了都會說這麼一句,建議走法律途徑。

  楊玉霞并不知道,這句話一出來,某個靓仔之前還覺得不太應該呢,瞬間就有了想法。

  告,這必須得告啊!

  以前這麼和自己說過的,最後都告了,沒道理這次就不告吧,讓悅府小區那邊的片警老李知道了,肯定會心裡不舒服。

  我讓你走法律途徑你說告就告了,怎麼别人也這麼說你就不告,咋的你是看不起我啊!

  周某人這樣的善良,怎麼能做這種厚此薄彼的事呢,大家都一樣。

  “好的好的,那既然這樣,我們就先走了啊,麻煩你了。”周毅在那裡笑着說道。

  說完,便拉着旁邊的周欣然轉身離開。

  看的楊玉霞再次愣住,這又是什麼情況,怎麼剛剛還好像是要吵起來的樣子,現在又這麼痛快的走了?

  不過無所謂,反正走了就行,至于說是因為什麼原因而走的,這并不重要。

  楊玉霞轉身回去繼續工作,養護中心還是那個養護中心。

  而在此時,車裡,周欣然開口道:“你怎麼說走就走啊,難道不和她理論一下?”

  周毅一邊發動了車子一邊說道:“理論什麼,沒必要的,她就是一個普通的職工,就算你辯赢了又能如何,她也不可能決定給我們賠償啊。”

  “再說了,人家不是已經給了解決方法嘛。”

  給了解決方法?周欣然仔細想了半天才道:“沒有給吧,什麼都沒說,就建議我們走法律途徑……等等,周毅你該不會是……”

  周欣然已經瞪大了眼睛,她剛剛确實是想和對方辯論的,但是真的要說因為這個事而去打官司還是幹嘛,那都沒有想過的好嘛!

  首先這裡很陌生,不是京州,律師在熟悉的地方打官司和不熟悉的地方打官司,那完全兩碼事。

  現實中因為一些原因,帝都魔都的很多律所也開始向外面擴展業務,比如房地産方面,本地的律師不怎麼接,帝都魔都的律師就接。

  反正對他們來說就是打個官司而已。

  先不說律師不能給承諾勝訴與否的問題,就說官司本身,對于律師而言官司赢了,這事情就算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