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就看到對面的周毅走上前來笑得露出了大白牙:“警察同志,咱們這個傷情鑒定怎麼做啊,我申請做一下……”
傷情鑒定?老馬愣了一下,随即看着周毅開口道:“這個确實得去做,不過現在的證據已經可以證明,這件事和你沒關系了。”
“至于說民事方面的賠償,你看看想不想調解,對方反正是在取保候審期間,出了這個事,估計取保候審直接就取消了。”
“另外,調解你不滿意,如果想起訴的話,直接根據你的醫藥費起訴就行了啊。”
老馬自認為他知道周毅的想法,各種小道消息不是說了嘛,這個年輕人極其的較真。
像是這種正當防衛的案件,他幾乎百分之百的可能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
傷情鑒定這個東西,并不是說隻要發生了傷害案件就一定要做,都是根據情況的。
而且相關的鑒定機構是不會接受私人委托的,隻有公安機關開具了傷情鑒定委托書,你拿着這個去,才可以做。
周毅的情況并不是特别嚴重,但肯定是做一下鑒定比較保險。
隻是老馬的想法,傷情鑒定做出來,也是要促使雙方調解的。
沒有到輕傷夠不上刑法,但是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是可以處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外加罰款的。
所以可以根據這個來讓雙方調解。
這不怪他,基層辦事,隻要沒涉及到刑事,那肯定是以調解為主。
努力做工作,讓你們雙方都同意了,那事情也就解決了,沒必要每個事都弄的上綱上線。
法律是法律,現實是現實!
也不要覺得人家司法機關努力調解好像就怎麼了,有時候法院進行調解所耗費的時間,有可能比開庭審理還要多的多。
公安機關就更不用說了,一些比較小的糾紛,你這事按道理人家根本管不着,幫着你調解,那其實已經是在做工作了。
周毅聞言頓時搖搖頭道:“警察同志,民事賠償什麼的我自然會去起訴,主要是我昨天離開醫院的時候人家可是說了,說什麼諒解書絕對不給我簽,讓我等着坐牢吧。”
“那您看看,氣氛都到這裡了,我要是不做點什麼,都對不起我自己。”
老馬聞言也是頭疼起來,不過還是點點頭道:
“行,委托書我們已經在開了,你拿着直接去做鑒定就行,另外呢,我一會就聯系韓國興的姐姐,咱們能調解還是調解吧,這麼個事不至于搞得太大。”
周毅沒說話,隻是點點頭,這位警察同志要做工作,他肯定不會說什麼,人家也是職責所在。
不過,該不該答應,周毅早就有了想法。
要的就是這個氣氛嘛,反正氣氛已經到這了……
很快委托書開了出來,周毅轉身離開直奔鑒定中心。
而在這邊,老馬撥通了韓瑩的電話。
他得将不予立案的決定通知韓瑩,順便告訴韓瑩來派出所拿不予立案通知書。
醫院裡,韓瑩在忙活着,她昨天晚上都沒睡好,醫院裡很少有陪護家屬能睡好的。
心情當然更加沉重,看看面前,看守所那邊已經來了幾個管教民警。
用管教民警的話說,就這情況,多少年都很難遇到一次。
羁押階段是沒有保外就醫這個說法的,一般都是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