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第3頁)

  說句不客氣的話,并夕夕就是抓住了像是周母這樣人的心态,然後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周毅想了想道:“行了爸,就是被告一下而已,不用着急,你和我媽在家吧,我一會就過去。”

  父母這會就在悅府小區呢,至于為什麼是林城法院,是因為那個叫阿福的公司在林城法院起訴的。

  民事訴訟,一般都要求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挂了電話,旁邊的霍鵬飛開口道:“周總,您父母是有什麼事嗎?我聽到好像被告了?”

  其實霍鵬飛有句話沒說出來,這是哪個牛人敢告周總的父母呢……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沒什麼大事,小事情,我先去了解一下,我父母的事你也沒辦法管,忙你的吧。”

  下樓開車直奔悅府小區,他的車位被小徐姑娘租了一個,剩下一個常年都是空着的。

  當然,有的人臨時找不到車位停一會這肯定沒什麼問題,與人方便,但是呢,不能将這車位當成自己的。

  宋曉飛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去轉轉,如果發現有車敢在那裡一直停,就會打電話讓對方挪車。

  不挪的話,宋曉飛自然有其他辦法……

  所以這麼幾次下來後,周毅的那個車位,平日裡基本上都是空着的。

  浪費嗎?這當然不浪費,周毅偶爾還是會回來的。

  地庫停好車便去上樓開門,父母正在客廳裡坐着聊天。

  “小毅啊,人家法院已經給我發了那些材料,都在手機上。”周父趕忙說道。

  在度過了開始的那種緊張階段後,現在稍微好點了,因為兒子好像這兩年打官司挺多的。

  平時一起回來的那個姑娘好像也是律師,所以就沒那麼害怕了。

  隻是覺得有點丢人,畢竟在他們的思維裡,感覺被起訴,好像是件特别不好的事。

  周毅接過手機,點開起訴狀開始看,對方的訴求是撤銷合同,原因是價格顯著錯誤,這合同存在着重大誤解。

  好歹和方大狀厮混這麼長時間了,周毅還是比較清楚合同可撤銷的幾種情況,重大誤解确實是其中一種。

  隻是……父母遇到的情況算不算重大誤解,周毅不太清楚。

  周母猶豫了一下還是問道:“小毅,你看……你看這個怎麼辦啊?咱們要不要撤銷訂單,也省的麻煩。”

  周毅聞言沉吟一番道:“媽,這個我也不好說,不過這事也不用擔心。”

  看這起訴狀上說的,母親一共買了十樣首飾,據說原價應該是二十四萬多點,結果隻花了四萬多的樣子。

  “對了,媽,你把你們的聊天記錄給我發過來。”

  周母很快将聊天記錄截圖發送,周毅點進去看了看,沒什麼可說的,對方道歉确實道了,但是賠償隻有那平台規定的五百塊。

  平台規定在四十八小時内不發貨的話就得賠五百,也就是說,對方其實一分錢不打算賠,就想讓這邊取消訂單。

  站在對方的角度來看,這好像也能理解,畢竟你看你拍下來了,然後取消,我們給你退款,還多給你五百,你這已經賺翻了。

  但事情不能這麼說,我憑實力買的為什麼你說取消就取消,而且一分錢都不願意出,五百塊還是人家規定必須要給的。

  開什麼玩笑呢!

  不過,終歸已經鬧到了法院,周毅現在覺得也不用搞太大,能調解也就調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