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第8頁)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用法律的手段向你較真,這就是周毅現在要做的,其實說穿了就是報複。

  不為别的,就為了順心!

  周毅已經接到了騰達那邊的規劃,等阿福的優惠活動一開始,便要加購物車開始下單。

  這個不用擔心,有規劃在,基本上要買什麼東西都安排好了,周毅要做的就是花錢。

  而方大狀要做的,就是在适度範圍内将證據收集好!

  沒辦法,現在對于職業打假,雖然法律并沒有明文禁止,但是在很多判例中都有體現。

  職業打假默認為你已經知道了對方的欺詐行為,你可以去舉報,但你不能通過多下單的方法請求退一賠三。

  這裡就有一個悖論,很多的消費者維權是需要證據的,而一些證據需要及時收集,甚至進行公證。

  所以在一些案例中,那些被告的公司代理人就做出了這樣的辯護:他買了東西就立馬固定證據,這很明顯和普通消費行為不符合。

  換句話就是,哪個普通消費者買了東西之後會立馬進行證據固定呢,很明顯不合常理嘛。

  這句話本身好像是對的,因為确實正常消費者買東西肯定不可能想着我要維權幹嘛的。

  或者說,一般的消費者是沒這個心眼的……

  但是,這句話可以用來質疑嗎?

  反正當初方大狀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窮盡了他的所有手段,讓那對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哭了出來……

  周毅又感受到了花錢的難處,就像是那次反手充值一百萬一樣,充值都充了半天。

  這次也差不多,把那一堆的商品加購物車,這個過程很麻煩,索性在經過了兩個多小時的努力後終于成功了!

  “我看看啊,一共是四百八十多萬,不錯啊,可以可以,老全這次的理解沒問題!”

  不枉自己後面又給對方打電話專門談了談格局。

  原本還以為公司這些高管又要格局小了。

  沒想到這次做的還算湊合,不過比自己計劃的還要少,自己原本計劃花個五百萬往上的。

  畢竟公司現在的員工人數可不少,保底每人都有,那沒有幾百萬根本出不來。

  但是這也行了,在有了計劃之後自己是不能去改的,要完全符合一個正常消費者的樣子。

  這錢确實不少,比去年年會自己花的要多點,但是公司今年的業績好啊,那年會規模也得大點。

  不過在這之前還得先找銀行,這種大額的支出,必須是得和銀行說好的。

  系統提供的錢在來源上沒有任何問題,但是要在短時間内支出這麼大,是得和銀行通知一聲。

  對于周毅來說就是走個手續的事,他的身份銀行很清楚,名下有這麼牛逼的公司,自己還是這樣爆火的網紅,不存在詐騙或者洗錢問題。

  搞定了銀行,周毅開始聯系網店客服。

  “你好,我看你們這邊的活動力度蠻大,準備買一些飾品作為我們公司年會的禮物,不知道買了之後多長時間發貨啊?”

  深市,阿福旗艦店的客服蘭瑞琪正在忙着回複,這次的活動力度很大,而且因為這次熱度的原因,所以生意非常好。

  所以她們客服也是忙的厲害。

  一般對于這種問題,蘭瑞琪都是直接複制回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