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第10頁)

  自然而然的,這個事就出現在了網上。

  “号外号外,我們周總又搞了一波大的,他給公司買了幾百萬的禮物,自掏腰包,而且都是黃金,我就想問問,還有哪個老闆能做到這一點的?”

  這條消息是被菩薩兄發到網上的,經曆了當初的網暴事件後,現在很多人都知道他就是騰達員工。

  于是,這條消息被頂上了熱搜。

  “踏馬的,幾百萬的黃金當禮品?這是什麼神仙年會啊,我們公司的年會踏馬的就是吃個飯,還非得讓表演節目,踏馬的我好羨慕啊!”

  “我也好羨慕啊,我真的好想把我的老闆打一頓,問問他為什麼就不能買禮物,我酸的眼睛都紅了……”

  “這就是别人家的公司嗎?所以騰達現在還招不招人了?”

  很多公司的員工都在那裡表達着自己的羨慕之情,甚至一些大廠員工都開始酸了。

  因為在今年,一些大廠都裁員了不少,而且他們的收入高沒錯,但是累啊。

  結果騰達這批人呢,一應節假日俱全,必須得雙休不說,這每年都整這麼多福利,而且還都是老闆自掏腰包!

  阿福這邊自然早就知道了消息,借着這個熱度又開始宣傳,騰達這次年會購買的産品,都是他們的。

  這就是為什麼要宣傳,就是要讓你認定,我這邊是正常消費,不存在什麼“知假買假”的行為。

  于是,生意更好了,熱度更高了,一眼看過去就知道,大家都有光明的未來。

  沒有人覺得有問題,因為阿毅就是這麼一個人,他以前做過不少這樣的事。

  不年不節的搞個團建都能讓公司的員工們都去旅遊,所有的開支公司全包,這樣的一個人,花幾百萬買黃金産品當年會禮物,那真的是太正常了。

  而其他老闆,這會兒隻有一個想法,狗東西,我們踏馬話都不敢說了,你現在居然還這麼搞!

  尤其是騰達附近的那些公司老闆,真的要不是房租沒到期,高低都得搬走,騰達附近這日子根本沒法過。

  就在這樣的熱鬧中,正在林城的方大狀終于将證據收集的差不多了。

  “所以方大狀,這些證據就已經沒問題了是嗎?那我們現在就去深市那邊的法院起訴嗎?”周毅問道。

  方大狀笑了笑道:“不不不,不着急起訴的,咱們先去深市的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對于價格欺詐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肯定是要進行調查,然後做出處罰的,他們這段時間賣了多少貨,銷售額有多大,你就可以想象一下這次的處罰力度有多大了。”

  “然後呢,我們可以和市場監管申請,要求協調對方退一賠三,對方肯定不會同意,到時候我們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起訴了。”

  說着話,方大狀背着手走到了窗前,看着窗外街道上的行人,臉上有種說不出來的表情。

  “上千萬的賠償,應該會刷新一個記錄吧,雖然我個人認為法院應該不會真的按照退一賠三來判,但是,就算是酌情判決,這個賠償數字也肯定會讓對方感到疼。”

  方大狀的腦子很清楚,雖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欺詐是可以主張退一賠三的,但會不會真的支持退一賠三,那不好說。

  最經典的就是當年那起轟動全國的賓利退一賠三案件,一審判決退一賠三,是要賠一千六百多萬!

  結果曆經一審二審,最高法再審,最後的結果是,酌情賠償十一萬。

  而那個車主單單訴訟費都花了這個錢的兩倍還多,更不用說其他與費用了……

  所以,在這個案子裡,方大狀也不認為法院會支持退一賠三,而且對方肯定會把官司打到底的。

  那就打到底吧,方大狀還是有這個自信的,不用賠三,賠二也夠了,至于退款,不需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