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小崔準備問一下,你這也沒說金額有多大啊。
卻看到對面的周毅又掏出了一份材料:“您看這裡,這是我的購買記錄,我買了大概四百多萬的東西……”
噗!後面一個同事把嘴裡的茶噴了出來,臉上帶着懵逼道:“小兄弟,你說你買了多少?”
“四百多萬?你這叫金額有點大?”
開什麼國際玩笑呢,公對公的交易裡,四百多萬還真的不算什麼,一次采購數額都會大的離譜。
但是在個人購買中,四百多萬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
不用想其他的,如果存在欺詐,退一賠三,這就會到一個令人瞠目的數字!
其他幾個同事也顧不上再看網上的投訴了,這樣大的交易規模,必須得進行充分的認定,而且可以說,他們市監這邊的認定極其重要!
這就是方大狀的想法,看你市場監管認不認為這是欺詐,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五十五條有着明确規定,隻要存在欺詐,就應當适用。
注意這裡是應當而不是可以,這倆詞在法律上的概念完全不同。
雖然說有時候會出現行政部門的認定和法院判決不同的情況,但不管如何,方大狀都覺得優勢在這邊。
然而,周毅的話還沒說完。
“那個還有這些呢,暫時來說,我這邊收集了大概十幾家網店的證據吧,他們都存在着類似的行為。”
這些網店有賣黃金的,有賣衣服的,還有賣奢侈品的,種類很繁雜,其公司所在地都是深市。
基本上都是在優惠活動中存在着用劃線價來虛構原價的行為。
一個個的說自己打折力度有多大,但和活動之前對比一下就能發現問題了。
小崔看着周毅像是看着一個變态……
周毅真的很想解釋,他系統任務裡也沒有讓他這麼做,這都是方大狀在收集阿福的證據時,覺得這事氣氛都到這裡了,不弄多點感覺不爽。
也不用什麼退一賠三,那是那些消費者的事,他這邊隻負責舉報。
于是方大狀就順手将這些證據都給收集好了,一隻羊也是趕,兩隻羊也是放,無非是掉點頭發而已,小事情。
小崔等人默默地接過了材料,然後便眼巴巴地盯着周毅的包,他們很想知道,這家夥的包裡還有什麼。
周毅看了看終于笑道:“好了,那什麼我這邊就這麼點投訴。”
這還叫一點……小崔的心情很複雜,他已經預感到了接下來的加班。
“那好,這位同志,你的投訴我們接到了,現在先給你回執,等具體立案調查後便通知你。”
拿着回執,周毅一臉開心地離開了市場監管部門。
小崔看了看同事,歎口氣道:“和領導彙報吧,這次的事弄大了。”
回到了酒店,方大狀依舊沒回來,看來又去外面嗨了,反倒是周毅一時間沒什麼事做,不過無所謂,順便和周欣然那邊問問他們的案件弄得咋樣了。
周欣然帶着一支律師團隊在林城已經忙碌很久了,證據也收集的差不多了,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立案走程序。
當然,這個事系統是不會承擔的,所以由周毅自己出錢。
時間來到了一月二十六日,周欣然收拾完畢,喊了另外兩個律師同事一起,便出發前往長益區法院。
今天看過日子,是個适宜起訴的時間,很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