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8頁)

  沖突很快出現了,認為阿毅知假買假的人不少,但同樣也有很多人覺得,阿毅就是正常購買。

  因為這個案子實在太經典了,所以很多法學教授和律師又都湊了上來。

  隻是,可能因為之前某個秃頭大鬧會場的原因吧,法學教授們說話也都小心翼翼的。

  “我認為還是得看證據,這個案件的核心争議是,阿福公司虛構原價的行為,是否對阿毅購買黃金産生了誤導!”

  “可能有人不知道,這才是退賠的關鍵所在,欺詐行為以及該行為讓消費者産生誤導從而進行購買,這都是缺一不可的。”

  “隻是現在我們知道的證據太少,單單看那個什麼報複,根本看不出來。”

  這種評價就有點客觀了,最起碼在了解更多證據之前,絕對不會輕易地下結論。

  相對來說,一些律師更加在意,那位方老師會怎麼來說!

  之前阿毅發出來的案子,大部分情況下證據方面都很全,這個案子則不同,它有争議。

  而有争議的案子才更加受到律師們的歡迎,因為這樣的案子才更加顯出水平來。

  網上的吃瓜群衆不敢直接說阿毅,但是互相之間已經吵成了一鍋粥。

  再加上那天價賠償金太吸引人的眼球了,因此這個案子的熱度很快就開始上天。

  酒店房間内,周毅看着網上的評論搖搖頭,隻能說,哪怕他普法再多,網上大家的發言還是那樣。

  太經典了,有人直接說,要是阿毅這案子赢了,那以後職業打假人也不能判人家輸,反正都是同樣的事。

  這部分以偏概全的人是不會管你什麼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的,更不會管什麼證據不證據。

  他們隻會根據自己的想法來說話,反正你阿毅就是在報複,那你肯定知假買假。

  其實放在生活中這話沒錯,但還是那句話,生活歸生活,法律歸法律。

  周毅就是覺得,你公司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讓合同撤銷,而且理由是自己父母沒辦法提供搞促銷的證據。

  那我自然也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報複,反正你一副“我們講法律”的樣子,那我就講法律呗。

  想了想周毅問道:“方大狀,人家又搞這些了,你怎麼看?”

  “怎麼看?”方大狀悠然地走到窗前道:“還沒開庭呢,已經想着通過庭外手段來影響判決了,就這,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他們已經輸了!”

  “連正面辯論的勇氣都沒有,就這?”

  網上的輿論是給阿福公司帶來了一些好消息,支持他們的人不少。

  而同樣的,深市區法院負責本案的法官老羅看着那熱度黑了臉,當法官的,其實很不喜歡這種還沒開庭呢就滿城風雨的事。

  雖然我們一再強調,輿論不能幹涉司法,但是呢,當某個案子被放在衆人面前,各個細節都被各種打量的情況下,怎麼判都會被罵。

  那就要重新想想那兩句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到了法院判決這一步,規定是什麼那就按規定來就行,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

  隻是這個标的數額太大了……

  湯朋成辦公室,一個大概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坐在那裡侃侃而談。

  這案子太大了,阿福公司根本不可能讓法務去打,畢竟法務的水平相對于這些專業的訴訟律師還是差了很多。

  所以阿福公司專門委托了深市一家知名律所的律師,呂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