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10頁)

  下樓,方大狀和周欣然已經在一樓等着了。

  “起來了?走吧,今天會很熱鬧的。”

  方大狀丢下一句話便起身往外走,周毅趕緊跟上。

  今天确實會很熱鬧,因為網上已經為這個案子吵了很久。

  一千多萬的賠償金太吸引目光了,有很多法學教授直接斷言,這個案子如果真的判賠了,那絕對會成為标杆!

  連市場監管的小崔等人也在關注着這個案子。

  網上的言論火藥味十足,反對人認為,如果這都能被支持,那以後大家隻要發現有欺詐行為,就直接買個小目标,然後就坐等發财就行。

  而支持的人則認為,這些動不動就搞欺詐的公司,就應該這麼搞他們!

  否則人家肆無忌憚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完了每次罰款都是不痛不癢的那點錢,對于一家年營收那麼高的公司,罰個幾十萬,真的不會被當回事。

  但是呢,罰款多少都有具體規定,相關部門也不可能随便亂罰。

  而在這中間體現出來的意思就是,很多人都默認,阿毅應該是有報複的想法。

  但具體在這件事裡有沒有體現,得看證據。

  當然,針對魚反對者的擔心,一些律師很快就有了解釋。

  相對其他的“惡意讨薪”之類的詞,“惡意訴訟”是真實存在的。

  而且一旦認定你存在“碰瓷維權”亦或者是“惡意訴訟”等情況,法院有可能做出處罰,被告方也可以提出反訴,要求賠償“惡意訴訟”帶來的損失。

  所以真的不是說你哪天弄個小目标想起訴就起訴。

  提起訴訟,本身就意味着你要承擔訴訟不利的義務!

  比如周毅在這個案子裡的訴訟費,固定證據的公證費,以及提起訴前财産保全的保全費用,都是要承擔的義務。

  一旦你這案子被查清楚說是惡意訴訟,那這些錢都别想要了不說,還可能面臨罰款和賠償。

  隻可惜,反對的人是不聽的。

  “我不管你們說的那些什麼,反正阿毅就是不對,我以前一直覺得他是那種為了公平而較真的,但是現在我覺得很惡心,他這樣做破壞了在我心中的形象!”

  “那個阿福公司确實不對,但他就能這麼搞?”

  這不是,已經有自稱為阿毅觀衆的人站出來說話了。

  用他們的話說,狗咬你一口你還能咬狗一口啊,說之前的反訴可以,但是不能報複,不管是法律手段還是别的手段。

  核心一句話就是,你阿毅是以較真聞名的網紅,所以你應該做好事,而不是做這種事,讓人惡心。

  然而,這些話一出來就被周某人的觀衆給怼了。

  媛姐直接就在下面評論道:

  “啥意思?就你這還敢說是阿毅的觀衆?現在長記性了不說粉絲說觀衆,可是隻要一直把阿毅視頻看下來的,誰不知道阿毅是什麼樣的人!”

  “所以,阿毅就必須得是好人,所以好人就得被人用槍指着是吧?”

  看阿毅視頻這麼長時間了,大家都已經有了一部分共識,那就是,我們絕對不能做那種純粹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