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第10頁)

  高玉霞:“……”

  什麼是報應,現在她真切感受到了。

  在這之前真的是沒想過,會因為那麼一次調解中的争吵,就能鬧到自己被辭退的地步。

  另一邊,令老師挂了電話後很快便寫了一段話發到了網上。

  “最近我注意到又有很多人曬圖表示自己起訴了,我真的很費解大家的想法,我很想問問大家,你們有什麼損失嗎?東西到手了吧,真金白銀,質量也沒問題,這樣也非得進行賠償是吧?”

  “一個網紅說什麼,大家就信什麼,我不是說消費者不能維權,我是說,大家不能惡意維權知道吧,而且,維權就是為了錢嗎?我們是不是應該有一些更高追求的東西呢?”

  這些話出來沒多久,令老師便被噴成了篩子。

  他第一次發言的時候,還感覺有點意思,但這次的屁股就已經太歪了。

  用網友的話說,我踏馬維權不是為了錢,那我為了啥,為了講道理?

  講道理是阿毅那種人講的,我們就是為了錢,大家都是俗人,就别說什麼更高追求了,隻要賠錢,分分鐘撤訴,就這麼簡單。

  反倒是有的人,嘴上全是主義,那心裡都是生意……

  當然還是有人被饒了進去,确實好像消費者損失就那麼點,甚至連買貴了都不算,隻能算是比心裡想的價要高。

  所以賠這麼多好像覺得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則……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方大狀用自己的大号發出了一段話。

  “随便聊聊吧,國家為什麼要設立退一賠三和食品藥品的退一賠十呢,很簡單,這就算是懲罰性的賠償措施,就和刑法那些刑罰措施一樣,它的目的在于威懾,讓這些人知道不要去做欺詐的事。”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犯了錯而沒有被懲罰,那麼法律的威懾力何在呢,今天可以因為賠償金額過高而說這不合理,那明天是不是就能有更多的理由不給賠了呢?”

  方大狀說話一向很直接,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威懾你們,讓你們覺得害怕,别去幹這個。

  完了你們幹了,說懲罰太重,不應該賠那麼多。

  隻能說,這世界上哪有那麼便宜的事。

  方大狀雖然輕易不用大号發言,但是他的話發出來就會被很多人認同。

  确實,有的人總是和公司共情,認為誰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不能因為這個錯誤就一棍子把人打死。

  但是,首先一點,公司不是人,尤其是大公司,他們的每一個決策是否違法,内部都很清楚。

  要不然法務部是幹嘛的,法律風險評估是幹嘛的。

  隻不過呢,法務的意見,并不是經常聽就是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沒有一棍子打死,都是嚴格按照法律執行賠償,如果這還覺得太可憐了,那讓那些真正的可憐人咋說。

  深市的其他公司一片罵聲,他們覺得自己躺着也中槍,湯朋成已經被罵成了篩子。

  …………

  外界的喧鬧之中,京州卻出乎意料的平靜。

  用李虛生的話說,深市的同行們見的事太少了,你看看,這事要是發生在京州,他們眼皮都不會動一下。

  因為阿毅這兩年在京州做了太多離譜的事,很多很多“從來如此”的事被他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