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第9頁)

  大家誰都不是傻子,在騰達待這麼長時間了,都知道一件事,錢好說,但是經典的案子那是真的很難遇到!

  你看那方大狀,自從民法典發布之後,搞了多少以案釋法經典案例了,那現在打開以案釋法報道,都是那個姓方的名字!

  所以大家都在關注着有沒有新的經典案例,結果今天終于遇到了!

  那就是,見義勇為如果發生不良後果,根據民法典新增的規定,受益人是要進行補償的!

  這個新增的規定打破了過去隻能由道德來約束的見義勇為情況。

  以前經常有這種情況,救了人,人家一句“我又沒讓你救”就行,哪怕網上再怎麼罵,人家就在那裡裝死狗。

  就是個道德譴責,可能有的地方是有一些地方性的規章制度,但也沒有完全打破這個局面。

  到頭來救人的沒落下半點好處,反而還要自己來承擔這些成本。

  就比如以前跳河,有人脫了衣服下去救人,結果上來後發現自己的手機和錢包都被偷了,那放在以前這要麼指望抓到小偷,要麼就隻能指望這個受益人的道德水平咋樣。

  但是現在不同了,民法典将這個情況進行了法律意義上的确定,你受益人同意與否,隻要你是受益人,那就要承擔補償責任!

  而且,如果見義勇為時候沒有侵權人或者侵權人無力承擔的情況下,受益人承擔的責任就更多了。

  這也是為了面對日益嚴重的道德滑坡而進行的規定,畢竟現在,關系日益冷漠,都是各家自掃門前雪,見義勇為也慢慢地沒那麼多了。

  隻可惜這樣的案子不容易遇到,現在好不容易發現一個,這姓霍的還踏馬的要獨吞!

  “勞資是法務部的副部長!”

  “隻是副的而已,牽條狗都能幹!”

  “這……這當事人是我前女友!”

  “你也說了前女友,又不是現女友……”

  另一邊,蘆雲嶺和牛秀飛隻能先掏錢做檢查,畢竟男人的腿腫了好大,而且他們也想着,如果有個檢查結果,能不能把對方抓了。

  還扯什麼法律,開玩笑呢,反正他們還從來沒遇到過什麼法律途徑呢。

  春天來了,又到了動物們交配的季節。

  周某人從床上爬了起來,感覺渾身舒暢。

  這幾天那叫一個春風得意,春意盎然,現在感覺這個床大了還是有好處的。

  耳邊響起了系統孫子的提示,看看系統面闆,果然,那個卡了好久的任務進度現在已經到了百分之百。

  “系統孫……系統,領取任務獎勵!”

  也不知道是不是錯覺,随着時間的推移,系統發布任務的頻率越來越低,也可能是因為現在自己已經很少遇到需要較真的事了。

  搖搖頭不去想這些,伴随着“任務獎勵一百萬”的消息,周毅内心沒有半點波瀾,甚至有點想吃豬腳飯。

  看來還是沒有獎勵什麼特殊的東西,這就是一個普通的系統。

  自己過去幻想的什麼“重傷模拟”等東西看來是不會有了,可惜啊。

  要不然出去了就能碰瓷,專挑那些不是好東西動不動就要動手的家夥,可能兩拳頭之後自己也會懷疑人生,我現在這麼強的嗎?

  算了,出門上班,現在的周某人可以說是完全不缺錢了。

  哪怕下半輩子躺平了,隻要不去搞什麼金融理财投資,那保證生活超過全國百分之九十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