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第4頁)

  反正回到公司了吳秋靈都沒想明白,那倆人離婚了到底怎麼個好法……

  霍鵬飛一路往法務部走,然後就在電梯裡遇到了周毅。

  “咋了你這是,把你高興成這樣?”周毅一見到霍鵬飛便笑道。

  主要是這位霍大狀現在真的像是中了獎一樣,臉上那笑容都快溢出來了。

  讓周毅下意識地就想着,這家夥是不是和小吳姑娘複合了。

  那姑娘真的不錯,長得好看性格又好,溫溫柔柔的,但可惜,也不知道咋回事,他周毅就不喜歡溫柔的……

  想象一下昨天探查深淺後周菜鳥居然在那裡探讨,說強奸罪認定的幾種方式,什麼插入說和接觸說等等……這讓其他人知道了想象一下都覺得離譜。

  可關鍵是,他周某人還和對方讨論的極其熱鬧,真的是在進行學術探讨呢,完全和其他方面無關!

  搖搖頭不去想那些東西,周毅隻是看着面前的霍鵬飛。

  然而,霍鵬飛卻激動道:“周總,我今天去了派出所才發現,那兩人居然離婚了,哈哈他們居然離婚了,您知道這意味着什麼嗎?”

  啊?

  周毅一臉呆滞:“意,意味着什麼啊?”

  “意味着,我可以同時主張和他們兩人要錢,我讓他們知道什麼叫賠了夫人又折兵,哈哈哈……”

  得,這人沒救了,果然學法律學的深了,這人不單單會失去人性,還會變态啊,最起碼現在感覺身邊這些律師都比較變态。

  不過聽了霍鵬飛的詳細講述後周毅也是來了興趣,這案子這麼說的話很簡單,但确實很有代表意義!

  因為現在很多小情侶結婚都是要辦酒席的,而且在一些地方,沒有辦酒席那就不算結婚。

  什麼?領證?

  不不不,在一些地方的傳統觀念裡,領證那根本不能算是結婚,隻有辦酒席了才算,否則,那各種各樣的怪話就會來了。

  聽起來好像很奇怪,但這就是事實!

  舊的婚煙法曾經還承認過事實婚姻關系呢,這都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規定。

  現在,除非你那些事發生在1994年以前,否則一律按照同居來管。

  所以正好給一些人上上課,離婚了就是離婚了。

  “周總,我現在就開始準備證據,那兩人的個人信息已經從派出所拿到了,等我的證據準備好就去起訴,這官司打起來太舒服了!”

  周毅點點頭,他也很期待這個案子的結果,到時候把視頻發出去,絕對能引爆一堆眼球。

  和周毅說完,霍鵬飛便回了法務部辦公室,開始進行起訴狀的書寫,已經證據的整理和固定。

  這裡面有的證據是現成的,比如吳秋靈當時拍的視頻,如果想提高證明力的話其實是可以做一個公證的。

  公證的目的就是讓對方沒有任何反駁的借口。

  反正公證費是可以由敗訴方承擔的。

  這裡要說明一下,很多人都比較迷惑,律師費,對就是律師費,按照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定,實踐中,我們一般都是“誰請律師誰出錢”的。

  有的人疑惑就在于,相關法律規定,敗訴方需要承擔勝訴方在案件中的合理開支,就覺得律師費也得人家出。

  但這個就錯了,民事案件中,并沒有規定說一定要請律師的,這樣說明白了吧,自己稍微懂一點,完全可以自己起訴,自己打官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