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周末,李店長忙的手腳都打架,排隊的人比店裡的都要多。
正在此時,有服務員跑了過來道:“店長,咱們餐廳外來了個警察,說是法院的,來送傳票。”
李店長聞言臉上沒有什麼表情,點點頭道:“行我知道了,你忙你的去,我來處理。”
對方居然真的起訴了,這倒是有點出乎意料。
一路來到門口,果然站着一個法警小哥,倒是讓旁邊一些等待的客人有點好奇。
意識到不能讓對方站在這裡,李店長趕忙上前笑道:“同志來了,來來來進來吧。”
“你們這個是需要法人簽字吧,我們老闆在裡面,走我帶你去進去。”
李店長能成為店長也不是吹的,這些基本的東西都懂。
法警小哥自然沒話說,跟着進了裡面辦公室,見到了鄧總。
鄧總接過傳票看了看,五天後開庭,臉色不太好看,嘴裡說道:“起訴起訴,一天天的就知道麻煩。”
說着話簽了字,法警小哥沒接茬,拿着回執便轉身離開。
等到法警小哥走後,鄧總又拿過起訴狀副本開始仔細看,看着看着頓時發現對方代理人好像有點不太正常。
“等等,你看看這,對方的代理人是騰達法務?那個吳秋靈是吧,她是騰達的員工?”
李店長趕緊拿過起訴狀副本看了看,還真是!
其他的東西你可以作假,但是這玩意沒辦法,沒想到對方還真是騰達員工!
“我說呢,怪不得那個女的好像很有底氣的樣子,背後有騰達啊,老闆,那我們……”
鄧總擺擺手道:“騰達咋了,他騰達也得講法律,不能說他們告誰誰就得跪下投降吧,那還要法院幹嘛。”
“官司照樣打,不用擔心,赢還是輸都無所謂,但是網上的輿論得掌握好了。”
官司輸赢并不能代表什麼,這是鄧總的想法。
反正到時候把情況發到網上,對方的證據并不能完全證明,隻不過打官司肯定有一方要赢一方要輸。
李店長點點頭道:“行老闆,我知道了,那我去忙了。”
看着李店長離開,鄧總想了想還是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秦律師,是我,唉這邊遇到個事了,你先看看吧。”
這個秦律師是有一次吃飯認識的,還挺靠譜,就是之前有一次據說弄得很失敗,讓自己這邊一家人都給進去了,導緻後面名聲不太好。
但鄧總還是覺得對方的水平可以。
十分鐘後,律所内的光頭秦律師對着電話道:“鄧總,對面是騰達的?”
“不是不是,我不是怕他們,沒有怕,上次那是意外,真沒問題……”
說完了,放下手機,秦律師看着天花闆眼神迷茫,這踏馬的都幾次了,怎麼老碰到騰達的人!
而且關鍵是碰到的幾次都輸了……
但這個情況他肯定是不可能和鄧總說的,絕對沒有怕,隻是輸着輸着發現,有點習慣了……
哪天要是赢了才覺得不習慣呢,算了,就這麼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