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原本判三年呢,結果一家夥就給幹到二十年去了。
是否應該主動坦白這些罪名這裡就不說了,問題是,這些情況要不要告訴律師,以及告訴律師之後,律師會不會把你給舉報了。
每一個公民對于違法犯罪都有舉報的義務,但是呢,律師對于自己當事人的這些信息有保密的義務。
所以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專門出了規定,除非是委托人準備實施或者正在進行違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其他的都不用舉報。
隻有這幾種情況律師才必須舉報,其他的他知道了是可以替你保密,而且不違反法律的。
所以看到這裡都知道了吧,基本上你是可以信任你的律師,他要是随便舉報,那就不單單是沒法繼續幹律師的事了。
周毅現在就說的很清楚,尤其是一些細節,因為他迫切地想知道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的意義。
主要還是想知道,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方大狀聞言笑了:“你這看起來是一個小問題,但是真的解釋,這都可以寫一篇論文來讨論了。”
“你這個問題的核心其實就在于,暗訪是不是合法的,我隻能告訴你,對于這個問題,法學界一直都存在着很大的争議……”
方大狀并沒有長篇大論的打算,因為确實這個問題是沒有什麼答案的。
“其他的也不需要去了解,搞法律研究的,對于這種程序上存在問題的情況,自然是要做出抨擊的。”
“而現在,對于暗訪,隻要你沒有侵犯其他公民或者組織等等的合法權益,就不違法,就這麼簡單!”
周毅聞言點了點頭,他感覺自己懂了。
不侵犯他人的權利,就沒事,侵犯了,就有事。
造成嚴重後果了,那就得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了。
明确了問題,周毅放下心來,反倒是方大狀開口道:“如果那個叫孫朋興的小夥子确實找出了對方的問題呢,你咋辦啊?”
“我當然是去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了,怎麼了方大狀,有什麼問題嗎?”
方大狀聞言比較滿意道:“看來你還沒有昏了頭,舉報确實沒有任何問題。”
周毅當然不傻,這種暗訪的東西,曝光其實是沒問題的,很多人都這麼做。
但是這種行為其實很容易違法,隻不過因為衆所周知的原因,對于這種行為很少進行處理。
他周毅本身很讨厭的就是這種情況,自己又怎麼可能去做呢。
所以直接舉報,到時候市場監管部門有了行政處罰後,那可是要公示的。
把公示的東西發出去,那自然就不違法了。
方大狀這邊接着說道:“不過呢,我有個建議,網上那些探店主播們不是多次宣傳他家的産品有多好嗎,各種進口的産品,你可以讓那個小夥子多看看這些……”
“看這些有什麼用啊?”
“這你别管,拍的清楚一點,到時候就知道了。”
神神秘秘的,周毅不再去問這些,反正接下來就看孫朋興了。
這些事情他周某人自然不會這會就發出去,所以網上的輿論還是一邊倒。
而且因為阿毅一直沒說話的原因,原本很多幫着他說話的人都在那裡表示很沒意思。
人家本身是沖着你來的,結果你一句話不說,那我們說話還有什麼意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