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1頁)

這樣的約法三章明明是不平等的,是違背公序良俗的。

但我沒有反對的資格。

這幾年,我母親一直住在醫院裡。

她不能自主呼吸,需要長期戴氧氣罩。

為了給母親續命,我根本不敢提出離婚,隻能在林家忍氣吞聲地呆着。

聽見林禾的罵聲,我不敢怠慢,趕緊把抽了一半的煙在煙灰缸裡杵熄,跨進屋。

“老婆,你回來了?”

我陪着笑臉,過去幫她換鞋。

我剛蹲下,她問:“你抽煙了?”

我的心咯噔一下。

林禾一巴掌抽過來。

我的臉頓時火辣辣地疼。

她反手又是一巴掌,罵道:“誰讓你抽煙的?你能掙到煙錢嗎你抽煙?”

煙錢,我還是能掙的。

結婚以後,我就在林家的公司上班。

隻不過我從來沒有見到過薪水。

因為我的工資卡在林禾身上,每個月的工資一到賬,就被轉到了她的賬戶裡。

我要用每一分錢都得向她申請,得到批準才可以。

我解釋:“我沒有買煙,抽的是你抽剩下的。”

林禾要抽煙,但不許我抽。

她左右開弓又打我幾個耳光。

“你還敢偷我的煙抽!陳軟男!你踏馬膽子越來越大了!”

我沒有動,默默承受着她的淩虐。

林禾打累了,停下來吼:“去把煙灰缸拿過來!”

我從陽台上拿來煙灰缸。

裡面她抽的煙蒂,我抽的煙蒂,混合在一起,堆成了冢。

“吃了!”

她指着煙灰缸命令我。

我沒有動。

林禾今天穿的是一件紅色禮服,跟結婚的敬酒服有一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