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6頁)

到時候自己直接就赢了,根本用不着為了這種人生氣。

黃軒冷靜了下來。

審判台上,王正華看着林默,嚴肅的警告道:

“訴訟方律師林默,如果你提交的訴訟申請,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法律依據的話,也就是說,如果你作僞證,你将會被檢方以僞證罪起訴,追究刑事責任,你确定?”

訴訟失敗頂多是敗訴,如果你要證明訴訟請求而作僞證,那就是刑事責任了!

頓時間,觀看直播的人都流下了冷汗。

這林大律師,不會在搶劫罪上作僞證吧?

可林默很自信且肯定的說道:

“審判長,我都明白,我會對我所有的言論和提交的證據負責。”

嘩啦。

法庭上現場觀戰的人都交流了起來。

林默如此自信,都在想林默能拿出什麼搶劫罪相關的證據。

咚!

“肅靜!”

王正華敲了敲法槌,繼續說道:“接下來請被告方律師答辯和提交訴訟申請。”

黃軒冷笑了一下。

這種案子,簡直就是手到擒來。

“我方答辯意見如下。”

“第一,針對訴訟方王大海一方對田英光等三位我當事人的控告,我全部駁回,并且要求嚴肅處理原告方律師這種漠視法律條文惡劣行徑。”

“第二,由于原告污蔑我方進行校園霸淩,且引起了社會輿論,對我方名譽造成了重大損失,我方要求60萬元賠償。”

黃軒張口就來,很快就說完了自己的訴訟請求。

咚!

王正華敲響法槌。

“訴訟請求完畢,請原告方出示相關性的法律事實依據。”

王正華說完,全場的目光都落在了林默的身上,想要看看這位律師能夠提出什麼新的事實依據。

大家尤其對搶劫罪名非常的好奇。

要真能拿出來,那完全能夠絕殺這場庭審了。

“審判長,在提交前,我想請我的當事人王樂樂描述他受到霸淩的過程。”

咚!

“申請通過,開始吧。”

此時王樂樂直接站了起來,與上一次相比他的氣色好了很多,但還是有些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