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軒癱了。
上一秒還在想着怎麼爆殺林默呢,結果自己瞬間被反殺了!
這玩個屁啊!
黃軒心态都崩潰了,這是正常律師能夠動用的手段?
剛開始是交,引起三人的貪婪之心,然後到後面三人胃口越來越大,心急難耐,直接掏刀恐吓搶奪。
他哪裡看不出這個林默利用了這幾個霸淩者的狂妄的心理,布了這麼一個合理合法的局。
你他媽有病啊!
好好證明故意傷害罪不就行了,你玩這一手用搶劫罪降維打擊是吧!
我不玩了!
我要回家!
局面轉變之快都讓他黃軒感到現實的割裂。
這時候,即使已經占據了上風,林默依舊冷靜的說道:
“我方當事人已經被三人欺負到了這種境界,那麼我有理由懷疑三人對我方當事人的威脅自傷也是存在的,對方不僅觸犯了入室搶劫罪,故意傷人罪也是成立的。”
嘶...
聽到林默這句話,黃軒吐出一口老血。
草啊!
故意傷害罪也不想放過是吧!
同時羅大翔再度露出了驚訝的眼神。
網友們也再度吃驚,入室搶劫大家還沒消化完全呢,林默竟然又繞回故意傷害罪上來了。
“羅老師,林默律師的說法成立嗎?”
第12章
申請死刑核準
“成立的”
羅大翔點點頭說道:“學過刑法的都知道,有一個叫條件因果關系的原則。”
“在某些複雜的情況下,可以采用“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的條件說來判斷因果關系。
那麼我們就可以反過來推,三人脅迫王樂樂進行入室搶劫這種更高一級的犯罪情況都成立,那麼可以推測更小一級的威脅王樂樂進行自傷也是成立的。”
說完,羅大翔看向了林默,這個律師水平很高啊。
為什麼之前打的兩場官司那麼爛呢?
聽羅大翔這麼說,網友們更加的興奮了!
“原來是這樣,那是不是可以數罪并罰,判處田英光三人死刑了。”
羅大翔認真的解釋道:“這個要看法官如何判了,我想說的是這裡是高級法院,如果真是搶劫罪,最高法院可以授予其核準死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