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平台賬戶後台信息,發現有一個互相關注的賬号發來了私信。
林默的互相關注很少,打開一看。
“羅翔?哦不對,是羅大翔,他找我...什麼事?”
林默一看内容,有些驚訝:“竟然是找我打官司的?他能有什麼官司搞不定?!”
第70章
慘烈的精神病殺人案,又是地獄難度?!
而且讓林默更驚訝的是,羅大翔的語氣非常的謙和。
他是這麼發的:
“林律師,本人羅大翔,如果見到私信望回複,有要事相求.......”
林默沒有猶豫,現在創業初期最缺的就是人脈關系,如果能夠搭上羅大翔這個人脈,沒有壞處隻有好處。
回複道:“羅老師,在的,有合作的話可以添加微信....”
後續溝通非常順利,淺聊了一下後就回到了問題本身上。
羅大翔:“林律師,有關注過鵬城精神病殺人案嗎?”
林默記得之前刷到過,不過忙着王皓殺人案,沒有仔細看。
“羅老師能給一份詳細的資料嗎?”
網上肯定能夠搜索到,但不用想都是碎片化的信息,不如直接要最詳細的案件詳情。
“可以的,我發給你。”
接着,林默就收到了一個文件包,裡面裝着所有的案情經過和發展過程。
甚至有檢方起訴的過程都有,算的上機密文件了。
林默打開看了一遍後,不由的皺上了眉頭。
這個案子讓人非常痛心,講的是一個精神分裂的患者殺害三人,傷害數人後卻被法院判處無罪,隻是送到了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的案子。
這其中最讓人氣憤的是,這個精神病第一次殺的是一個女孩,法院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當某人在無法辨識自身行為或無法有效控制其行為時,若其行為導緻了危害後果,并且這一狀況已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鑒定并得到确認,那麼該人将不承擔刑事上的責任。”
判處了這個精神病無罪,隻是送到了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結果沒過多久,這個精神病自己跑了出來,又搞了一次更加惡劣的屠殺。
這一次,他奸殺了一個剛剛新婚的女孩,砍死了一個中年男性。
檢方再一次發起公訴,結果這個人又被鵬城高級法院認為其做案時無法辨識自身行為,再次判處無罪,然後送到了精神病院進行強制治療。
這一次的判決直接激怒了鵬城的民衆,甚至連鵬城檢方都憤怒了,當時擔任公訴的檢察官當庭就拍着桌子罵審判長了。
更是有極端的民衆揚言要替天行道,進行私刑。
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是太慘了,就連看了受害人身世的林默也都為之動容。
第一個受害人,是一名剛剛高中畢業的女孩,她和爺爺相依為命長大,爺爺在菜市場經營着一個小攤鋪賣菜,供她考上了大學。
結果就被這個精神病殺害了,留下了年邁的爺爺獨自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