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第8頁)

我認為,這種人是沒有基礎法律常識的,應該吊銷法律執照。”

黃堅成的笑容立馬僵硬了,怒視着林默,奶奶的,這針對性也太強了!

“說我沒有法律常識?我看你能夠說出來個什麼玩意?!”

而一衆看直播的律師聽林默這麼說,也是一陣尴尬,其實他們心裡也是這麼想的。

不過林默這麼一說,他們就更加期待林默會怎麼解釋了。

這時候林默繼續說道:“首先,江書萱家裡,她的媽媽在聊天的時候怒吼:‘你真累了,那你就跳啊!’這明顯是鼓動江書萱去紫砂。”

“同時,陳安民的爸爸,陳國棟說的一句‘要是你真累的話,怎麼不學死在桌前?’這一句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

江母,陳爸已經完美達成了鼓動孩子去紫砂的意向。

那麼,為什麼說他們是教唆自殺呢?”

林默頓了頓,再度吸引了一波關注後,才說道:

“殺别人可以是犯罪,那麼殺自己怎麼不能是犯罪?”

“在父母的鼓動下挑唆下,江書萱和陳安民兩人完全可以達成‘我殺我自己’的行為。”

“而後續,兩個孩子真的就實施了‘我殺我自己’的行為。”

“所以我認為,江母,陳國棟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挑唆殺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的要件。”

林默說完好幾秒,大夥們的都還是懵逼的。

尤其是,“我殺我自己”這句話一出來,大家直接就懵了。

百分之九十的律師也都懵逼了。

什麼玩意?

我們聽見的還是人話嗎?

第127章

看似腦殘,實際全力以赴。

羅大翔直播間内。

“林律師這說的是啥,我殺我自己,也是犯罪嗎?”

“不清楚啊,我殺我自己,跟紫砂有什麼區别?”

“這...我們沒學過法律啊,或許真的有區别呢?”

“感覺林律師這話好熟悉,感覺是弱智吧的人才們才能說出來的話....”

“同理,感覺有大學問在裡面,但是仔細想想又不對勁啊。”

同一時刻,所有的觀看直播的法學生們,律師們,都在讨論這個挑唆“我殺我自己”

一時間,就連他們也都搞混了邏輯。

“我殺我自己,也是殺人,别人挑唆我殺自己,這樣犯罪也是合理的啊。”

“等會,讓我理一理,這不對啊!這裡面有邏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