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第3頁)

隻需要滿足适用條件即可。

我認為,施文博一方在明知自身錯誤的情況下,還不知悔改,企圖利用法律漏洞翻盤,完全符合适用條件。

所以孔池法官他沒毛病。”

“咳咳咳咳咳.....”

施文博的臉憋的通紅。

林默現在膽子這麼大,手段頻出,完全就是抓住了自己“承認錯誤,承擔責任”這一點,猛烈輸出!

如果不承認的話,就不會有不知悔改存在了。

而這時候,林默繼續說道:“孔法官行為的争議我已經說完了,那麼我現在可以來說說,孔法官為什麼要這樣做吧。”

頓時間,所有人的注意力又被吸引了過去。

孔池的做法,大家其實都理解。

但林默要解釋的東西肯定不一樣!

林默:“孔法官的本質其實還是在調解,隻不過他是為了高效化解矛盾,避免冗長程序。

因為,身患白血病的受害者們等不了。

他們時刻遭受着病魔的折磨,随時都有去世的風險!

必須要快速的拿到賠償款來保命。

所以孔法官采用了激進的手段來規避冗長的程序。

而且大家請注意到一點。

孔法官從來沒有承認我索要十倍的賠償金額。

音頻中,他一直說的是,讓未來制造賠錢。

孔法官本人也是贊同未來制造公司進行合理賠償的。

音頻中,他也說了,他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達成這個三赢的目标。

而施文博卻說‘輸家隻有未來制造公司一個...”

林默說完。

法庭内又響起了讨論的聲音....

網絡上,各方也是議論紛紛。

羅大翔:“法官法我并不了解,對此不做評價,不過林默提到了必要性原則,再結合林默解釋孔池的調解目的來看的話,是有一定合法性的,至于合不合法,需要上級法院的裁定了。”

同一時間。

江東省院。

鐘鼎和鄭山聽完林默的辯論後,倒是笑了。

完全沒想到林默這麼能說。

不過鄭山還是問道:“鐘老師,林默引用的法官法和道德手冊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