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費2134萬。
項目報酬是1800萬。
總共8734萬元的回款!
但王老闆隻是不鹹不淡的說道:“你們提交的驗收材料還在核查,幾日以後就有結果了。”
可是幾日之後依舊沒有結果,拒絕支付回款。
林默開口道:“這是程序性來拖延支付。
這種情況經常見,一般是總包方要求分包方提供完整驗收報告、工程量清單等材料,但故意拖延審核或提出不合理修改意見,以“未完成結算流程”為由拒付。”
“沒錯!這群人渣就是不想把錢給我們!我們這麼多人,扛着巨大的虧損給他幹了一年活,什麼都沒撈着!有的工友還受傷了!”
鄧和掩面而泣。
事情到這裡還沒結束。
後來在鄧和幾人的奔走之下,材料結果審核出來。
是合格的,但是....永速建築公司依舊拒絕支付。
而且還是理直氣壯的拒接!
理由那就更加氣人了!
第635章
合同陷阱:
超出勞務分包範圍?
第二次永速建築公司以“勞務分包”名義拒絕結算。
理由是鄧和的團隊“超出勞務分包範圍”
聽到這,林默就知道當初簽訂的合同一定有問題!
讓鄧和出示了當時簽訂的合同,林默仔細的看了一遍後,就發現了其中的問題。
原來這一份合同隻是要求鄧和的施工團隊建設酒店項目的主體結構,并不需要額外的裝修以及周邊建築,還有廣場的建設。
但是該條例是以非常晦澀難懂的方式隐藏在合同裡面的。
合同很厚,想要在裡面發現如此細微的變動非常之難,再加上鄧和等人都是新手,當時也被王老闆等人騙的暈頭轉向的,也就簽訂了。
但并不知曉自己隻需要建設酒店主體結構。
而且永速建築的老闆,王建也是多次口頭說明是全包。
要知道酒店的最貴重的地方就是裝修,裝修比建設陳本要高多了。
但是合同中,裝修并不是鄧和的團隊要做的事,但鄧和等人以為自己要做...
最後結算的時候,鄧和等人就傻眼了,因為永速建築公司隻願意支付2000萬元的材料費+勞務費。
這兩千萬就是建設酒店主體結構的錢。
裝修的錢,酒店周邊建築,小廣場的錢,永速建築公司以不在合同範圍内的理由拒絕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