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律師:霸淩者無罪?我送他死刑!
作者: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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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一座南方人口接近兩千萬人的巨大城市,是南方的絕對經濟中心。
無數紙醉金迷,商場沉浮的故事在這裡上演。
而此刻,一座老舊的七層樓房内部,一間名為順和的律師事務所内。
林默長歎了一聲。
"餓啊!"
捂着咕噜叫的肚子,林默露出了無奈的表情。
沒想到自己穿越了,穿越成了一個落魄的律師,口袋空空,已經一天沒吃飯了。
餓的腦闊發暈啊!
至于為什麼身為律師能夠落魄到這個地步,那得虧前身令人窒息的神操作啊!
前身成為正式律師的第一戰,代理的是一件賠償案件。
原告要求我方賠償500萬,本來當事人都準備賠錢了。
結果在前主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自信辯論之下,引起了法院的高度重視!于是重審案件。
細查之下真的發現了新線索!
警方發現,我方當事人不僅損害了原告的利益,還詐騙了十幾家公司。
數額巨大。
結果500萬的元罰款确實是免除了,但是改判我方20年有期徒刑!
前主一出手便震驚了整個律師界!
直接把自己的委托人給送進去了!
雖然是委托人自身有問題,但是身為專業律師,這種情況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
進去前,連當事人都無比悔恨的哭泣道:“我懷疑這律師是對方派來的卧底,嗚嗚嗚!”
第二個案子,當事人搞塗鴉,被起訴“故意毀壞财物罪”
量刑标準是5000元,當事人造成的破壞是5500元,達到量刑标準。
前主很自信,直接申請了重新鑒定,結果很喜人,鑒定損壞的結果為4500塊,不構成“故意毀壞财物罪”
于是檢方又從“尋釁滋事”角度來起訴當事人。
結果....當事人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此案也極其逆天,再一次震驚了律師界。
因為“故意毀壞财物罪”隻需要賠錢,如果損害數額巨大,也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尋釁滋事”的量刑可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