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四個人出現在了畫面中,三人又從王樂樂手裡拿走了一疊鈔票。
畫面一轉,日期又過了一天,這一天,有兩段畫面。
三人來拿了兩次錢!
到這裡,視頻播放結束。
整個法院寂靜如水。
這時候,林默眼神犀利,冷冷的開口:
“審判長,田英光三人,分别在4月25日,26日,27日三天,以收保護費為由,五次進入王樂樂家中搶奪了五萬元,每次為一萬元,三人的行為已經完全構成了入室搶劫罪,我申請以入室搶劫罪,多次且數額巨大,判處三人死刑!”
所有人聽聞直接驚掉了下巴!
炸裂!
太炸裂了!
死刑啊!
各大直播間本來垂頭觀衆們,瞬間興奮了起來:
“卧槽!有這證據,林律師怎麼不早拿出來!”
“我的個天王老子嘞!這....這....我隻能說林大律師牛逼!”
“不是...這什麼情況啊!羅老師,快跟我們解釋一下啊,這真的構成入室搶劫罪名嗎?”
這會,羅大翔也是吃驚臉看着庭審的畫面,久久才反應了過來。
心中也是驚駭世俗。
居然真的有!
更加驚為天人的是,這證據拍攝的也太清晰了!
清晰的房間,多角度的攝像頭清晰拍攝,就差我明着告訴你,我要拍你入室搶劫了...
身為資深法律人,他哪裡看不出這是林默布的局?
可是這...合法啊!
拍你違法證據就是合法的啊!
這就是高明之處啊!
羅大翔吃驚的看着林默,這看似滑稽的律師好像有點東西啊!
可是剛剛為什麼這個林默律師的表現為什麼這麼無能呢?
難道說....羅大翔瞪大了眼睛,難道說是在給對面機會?
沒錯,就隻有這一個可能性了...
不然有這麼重要的證據他早就拿出來絕殺對方了!
最後的仁慈?
不!能夠營造出這種關鍵證據的人你會覺得他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