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頁)

“相關。”

“申請通過。”

此刻,所有人都看彙聚到了林默身上。

“我想問,田英光,你在對王樂樂實施暴力時,是否有極大的征服感和愉悅感?”

田英光隻是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一絲邪惡的笑容。

有啊,當然有,把學霸踩在腳底的感覺實在是太爽了!

反正現在都要進去了,他還想放聲說出來。

黃軒見狀,大叫不妙,心裡隻罵娘,立馬舉手:“審判長,我方申請拒絕回答!”

說完,心有餘悸的看向了林默。

“呵呵。”

林默冷笑一聲,這個問題,林默不需要答案。

隻要将田英光露出的那一絲邪惡的表情拍攝出去就行了。

王正華眯了眯眼睛,心裡笑了一下,他清楚,林默這小子怕自己不敢判,還想引導輿論壓力法院呢。

這麼多年,還沒遇見過膽子這麼肥的律師。

不過,王正華很喜歡。

“同意申請,控告方律師請開始你的最後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林默整理了一下思路:

“我方認為,校園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保護法也不是所有校園霸淩者的保護法,法律是神聖,是保護我們所有人的。

而法庭是講究證據的地方,這次我方控告被告方,也拿出了事實證據,被告方卻一而再而三的否定,狡辯,卻拿不出任何證據。”

“且被告三人态度依舊嚣張,對我方當事人精神造成極大的損害,也對其他正在上學的孩子産生了陰影,其行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态度頑固不化!”

“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以儆效尤!”

“審判長,我的陳述結束了。”

最終陳述,是林默說的最少的一次。

王正華面不改色,看向了被告席:“被告方開始你的法庭陳述吧。”

黃軒此刻已經徹底麻了,這官司我還打你妹啊!

但秉持着專業态度,黃軒還是說道:

“審判長,我方的陳述如下:”

“我方當事人未滿18歲,例如故意傷害罪發生時,三人就未滿18歲,且根據我國《刑法》第49條明确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不适用死刑,且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方的陳述完畢。”

黃軒垂頭喪氣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