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不回擊的話,粉絲會很憋屈,會認為自己确實沒有實力。
那就是脫粉的開始。
小問題見大問題。
林默想了想,很快就有了答案,于是回答道。
“同學們,我确實在這一場官司上沒有展現出什麼法律素養和答辯博弈。
但是!
大家有沒有想過,我展現的是更高層面的東西?”
更高層面的東西?
直播間5萬人都歪了歪腦袋,似懂非懂。
林默笑了笑解釋道:“大家仔細想想,我的這一場官司,是不是給全國被霸淩的學生打了個樣?”
以後所有被欺負的學生都可以按照這個思路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不是糾結于那些法律條文,去論證什麼故意傷害罪成立。
所以我說這是更高層面的東西,高到所有人被霸淩者都可以去利用!”
聽完,大家愣了一下,然後恍然大悟!
很快就有觀衆說道:“對啊,如果隻是單純的打官司,證明了王樂樂是被霸淩了,那隻拯救了王樂樂一人。
但是,林律師提出了一個新的理念,所有學生都可以模仿啊!”
“沒錯!說的太對了!”
“就是這個理!羅大翔老師也是這麼表達的。”
“我去,這是傳授思想絕學,授人以漁啊!”
林默特地解釋的很詳細,觀衆們也都聽懂了。
這時候,連線的榜一問道:“林律師,那你還有什麼其他的好辦法,防止被霸淩嗎?”
好好好。
這飯硬是得喂到你們嘴巴裡你們才肯吃是吧。
林默無奈,開口說道:
“其他方法還是有的,第一個,直接報警,不要說是校園霸淩,而是直接說被對方‘惡意毆打’,這樣警方就必須立案,14歲以上追究刑事責任,14歲以下追究治安責任,同時當着警察和老師的面,讓對方家長出具安全保證書。”
“第二個辦法,直接去教育局,找到分管掃黑除惡的科室,反映校園霸淩,教育局涉及的掃黑就是校園霸淩這個項目,到時候學校就會反過來找你,即使你沒有背景也是主動的那一方。
這樣還不行,就再去上一層,盡量往掃黑上面靠,一定會有人關注的,到時候學校領導都會受到壓力,會積極處理的。”
接着,林默邪魅一笑,意味深長的說道:
“第三個辦法,那就是利用對方的貪婪了,比如你那天身上正好帶了2000元的生活費,然後正好又被他們校霸看上了。”
說到這個,直播間裡全都是“懂!大家都懂”的評論。
連線的那位榜一大哥也都嘿嘿的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