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殺害的可是三人!防衛過當至三人死亡!”
“審判長,我說完了。”
說完後,汪聰昂起頭顱,戲谑的看了林默一眼。
這一次他非常的自信!
因為從第二十條這個法律出來之後,根本沒有什麼法官發出過判決。
大部分判決都是防衛過當,而且防衛過當這個判決非常容易生效。
這裡面有很複雜的原因存在。
所以汪聰在内心十分的堅定:“無論如何,王皓就是追殺三人,優勢在我!”
汪聰說完,網絡上也是在瘋狂讨論,因為他提出了一個新的點,“防衛過當緻人死亡!”
直播間内。
“羅老師,汪聰的說法正确嗎?”
“是啊,快解釋一下啊!”
衆人明顯着急了,如果是真的,那麼王皓還是屬于故意殺人啊!
這時候,羅大翔想了想說道:“是的,汪聰的說法是正确的,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下,王皓奪刀後反擊的第一刀還屬于正當防衛的範疇内,但第二刀,第三刀,以及後續的追砍,已經不屬于正當防衛的範疇了,屬于防衛過當緻人死亡。”
這麼一解釋,網友們都着急了!
“啊!這,這法律也太死闆了吧!”
“是啊,如果真這麼判的話,這司法也太僵化了。”
“對啊!這不是為難被害者嗎?難不成你要求王皓這個受欺負的人,在保護自己的時候,還去考慮什麼防衛過當嗎?難道隻能讓王皓捅趙武一刀,然後就讓王皓收手,等趙武再發出威脅的時候,王皓才能夠再次反擊?”
“所以想要觸發正當防衛的話,就要進行回合制攻防?這也太搞了....”
“這不是正常人能夠理解的法律....”
一時間,網友們紛紛表達出了自己的不滿。
這時候,羅大翔以及各大法律大V都無奈的歎了一口氣。
羅大翔無奈的解釋道:“實際上,從第二十條出現開始,就很少有法官敢判,這是為什麼呢?
第二十條出現在90年代那個監控攝像不普及的年代,法官們都是靠着口供證據來判決的。
這就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舉個例子:‘如果一個黑澀會先惹怒你,在你對他進行攻擊的時候,他再一刀反殺了你,他在法律上是屬于正當防衛的。’
為什麼?因為你在對他攻擊的時候,你可能已經觸犯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麼這個黑澀會在反殺你的時候,是符合正當防衛的。
結果就是,你被黑澀會殺了,結果他屬于正當防衛,無罪。
所以法院為了避免出現這種荒唐,引起衆怒的例子,在對此類案件進行判罰的時候,都會判處防衛過當緻人死亡。
會判決黑澀會故意殺人罪。
于是這種判罰就一直流傳了下來,直到現在都還是這樣判罰的。
遇到這種案例,法官會優先的判罰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