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9頁)

羅大翔:“是的,希望你能夠還受害者家人和鵬城民衆一個公理,我因為身份加持,這種案子不好出面。”

林默點點頭,懂了。

檢方不打算善罷甘休,必須要審判這個殺人惡魔。

隻是自己已經無能為,隻能尋找外力了。

不過這個案子确實有難度:“羅老師,我先研究一下,可以的話我就接。”

這罪犯看來是貨真價實的精神病,有點難搞,但林默覺得還是有破綻的,隻不過需要研究一下。

案情的經過,精神病的家屬,以及他們與受害人之間的羁絆,現在都不清楚,而這些都對案情至關重要。

從裡面找破綻,需要一些時間。

所以沒有擅自接下委托。

羅大翔:“好的,到時候直接聯系我就行,要在30天之内。”

林默點點頭。

這個機會林默并不想放棄,不論是認識羅大翔,還是搭上鵬城檢方的關系,還有為受害者家屬申冤,都是林默想要的。

隻是沒有想到,剛剛送了一個公訴律師進去,自己就要當公訴律師了。

而且又是地獄難度開局....

結束聊天之後,林默又一次查看了鑒定文件。

罪犯名為蔣五,年齡19歲,精神分裂患者V級患者。

最重要的一個點,也是判決的關鍵節點,他在實施犯罪,也就是殺人的時候行為不受自己控制,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法律上評判無刑事責任的标準是:“精神病患者在無法識别或無法控制自身行為的狀态下,若其行動導緻了不良後果,且這一狀況經過法定程序的鑒定得以确認,則他們在此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江法官判決他無刑事責任的關鍵點。

鑒定機構也從醫學标準上證實了他:“他實施危害行為時處于精神病發病狀态,非緩解或間歇期,行為由精神病導緻。”

心理學标準上證實了他:“行為人因精神病完全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

林默想要從鑒定機構入手,看看是不是鑒定機構有問題。

但是看了鑒定機構無比嚴苛非人的鑒定過程,林默就知道,鑒定機構是站在檢方這一邊的。

他們也是努力的想要證實蔣五是在假裝精神病,想要逃離法律審判。

鑒定書中寫下了這些情節:“蔣五在發病期間,不僅吞食了自己的糞便,還吞食了鑒定人員刻意放置的20斤糞便。”

“血腥的生吞老鼠,蜈蚣,蟑螂....”

“暴力轟擊病房的鋼門,直至拳頭粉碎性骨折,表情依舊暴虐,喪失痛覺。”

“在公共廁所中模拟遊泳,并且大口吞食...”

“48小時嚴厲監控,蔣五全程帶有精神病症狀,暴力傾向嚴重,在手腳被束縛的情況下,用胯部頂撞鋼鐵一體化的桌椅,導緻下·體嚴重破損.....”

“......”

看完這鑒定報告,林默都倒吸了一口冷氣,好家夥,這鑒定機構也是不把蔣五當人了,鐵違法鑒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