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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王勝慌不擇路的在旗艦店上銷售自己的原創品牌清庫存。
但最重要的一點不在這裡。
重要的一點是,一個法務部部長,對自家的公司的财政狀況這麼了解?
這非常不正常。
“那葉部長,有什麼高見?”林默想了想問道。
“很簡單,簽約費降一降,雖然我們公司需要這筆流量,但400萬一年還是太貴了,我覺得200萬差不多了。”
結果這話一出,王勝就怒了。
“葉壤,我是董事長,還是你是董事長?”
“這.....”葉壤語塞了。
接着王勝扭頭對林默說道:“林律師,就按我說的,400萬一年簽約費,條款不變,派不派律師,由你方決定。”
接着,合同被推到了林默的面前。
林默思考了一下。
王勝的對自己的感激是真,但他被葉壤提醒一下後,也想保留公司的法務自主權,至少在他眼裡,葉壤就是自己人。
而自己始終是一個外人。
這就相當于他王勝利用400萬買了順和帶來的年輕人流量。
王勝作為一個商人,而且賬上隻有800萬的情況下,沒有聽葉壤的,降低簽約費,已經不錯了。
畢竟自己跟永勝體育沒有任何的約定,有的隻是情義。
“行,那就這樣。”林默笑着拿過了合同,邊簽字邊說道:“不過王總,人我們還是會派的,至于你們用不用,就看你們了。”
既然王勝有情有義,那麼派駐人過去盯死這個葉壤,幫他清除一波内部敗類,算是回饋了。
至于清除葉壤這個貪腐分子的時機,就選在阿迪奈克一起對永勝體育一起發難的時刻。
林默之前讓夏靈調查過這個葉壤,沒有什麼戰績,普通學校畢業。
現在連永勝明目張膽的違約都看不明白,證明他就是一個菜雞。
林默這一波操作,最重要的是博得永勝體育的信任,以及提高服務費用。
當然,這些操作林默自己是不會去的,至于人選已經選好了。
那就是讓遠在漂亮國的孫泉駐紮永勝體育。
什麼?
孫泉在漂亮國不願意回來?
那就笑了,有的是辦法讓他回來。
林默很快就簽完了合同,握手達成合作。
“林律,條約裡面寫了,服務費我們按季度付款,應該沒問題吧。”王勝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