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6頁)

而且經過一個星期的接觸,林默發現劉洋的團隊尤其的靠譜,不論心中有沒有懷疑,都會按照指令去做。

“要不把他的公司收購算了,什麼人事,财務我也不用去再招人了。”

越想,林默覺得越靠譜。

叮咚。

手機有消息提醒,一看,竟然是孫泉發來的。

這小子最近在忙永勝體育的官司。

王勝販賣自己運動體育品牌的事,被阿迪和奈克同時以侵權的名義告上了法庭。

永勝原來的嫡系法務—葉壤在一審敗下陣來,徹底暴露了他水平堪憂的事實。

七天前,王勝還因為這事來求過林默。

完全印證了林默之前的判斷。

但畢竟王勝是交了高昂的合作費用的,順和不出手說不過去。

于是這事交給了孫泉去處理。

現在一個星期過去,官司應該也結束了。

果然,孫泉發來的是報喜的消息。

“老林啊,赢了!這可是我回國的第一個官司,就打赢了阿迪和奈克啊!”

孫泉很興奮,這代表着他将來會親自掌控永勝體育的法律事務!

擁有實權了。

林默也知道他是怎麼赢的。

孫泉也不愧是專精知識産權領域的律師,他找到了當年永勝體育還是一個小體量公司時期,跟阿迪奈克兩家公司簽訂的合同。

原來這個兩個公司的合同裡面就有漏洞。

他們都把永勝當做了一個銷售渠道,又都規定了不準銷售其他品牌。

所以,永勝體育同時賣阿迪和奈克其實已經是違約了....

因為,兩家公司簽訂的合同裡面都明确的要求,隻能售賣他們一家的品牌。

孫泉抓住了這一點,直接反擊,認為兩家品牌沒有對永勝的銷售權利履行合同上的的監管權,才導緻了永勝體育錯判自身的銷售權利。

簡單類比一下:就是我一家私立高中上學,但我在上學的時候偷懶了,沒有考上相應的大學。

但是我上學前,跟私立高中簽訂了合約,高中應當監管我努力學習,并且保證我考上大學。

雖然我偷懶了,但是你高中沒有起到監管的作用,我就可以告你.....

雖然很離譜,但情況就是這樣。

具體原因就是阿迪,奈克認為當年永勝的體量太小,根本無所謂合同,就拿了一份制式合同過來也不檢查。

孫泉抓住了其中的關鍵點,赢下了官司。

此時,孫泉非常的興奮,宛如打了一個勝仗的将軍,正意氣風發趕回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