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第7頁)

林默拍了拍楊漢的肩膀。

接着林默帶着夏靈走出了楊漢的家門,林默才冷笑道:“呵呵。”

“老大,你冷笑什麼?”

“我笑這個石滢的家庭欺軟怕硬,硬角色他們不敢去惹,逮着楊漢這個老實的孩子薅。”林默冷笑着說道。

真正害死石滢的又不是楊漢,而是那個抛棄石滢的富二代,還有那些跟石滢在酒吧裡喝酒的人。

但富二代石滢的家庭惹不起,那些和石滢喝酒的也都是同班同學,非富即貴,也惹不起。

那自己女兒死了,總得找個人撒氣,要賠償吧。

那麼楊漢就是一個非常好的人選。

再加上石滢是在楊漢的卧室裡墜樓的,還和楊漢是名義上的情侶,并沒有說過分手的話。

不薅你楊漢,薅誰?

甚至還提出了270萬的索賠,這就是要把楊漢弄死的節奏。

回到律所後,林默投入了工作當中,這個案子挺好打的,幫助楊漢翻盤問題不大。

最關鍵的節點就在于那個女法官。

這家夥判罰傾向性太大了,完全就是女方家庭的同謀。

但是也不能說她判罰出現重大失誤,她擺出的發條也有一定的道理。

她運用了四個實體法條來判罰楊漢承擔罪名。

“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

“被侵權人有錯,可以減輕侵入人責任”

“人生損害賠償範圍”

“精神損害賠償”

“......”

最離譜的一點就是,她直接認定楊漢有過錯,有因果關系,就認為楊漢構成侵權行為。

她根本不考慮楊漢這個行為本身的性質有沒有違法性。

楊漢的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定義務的行為?

沒有前提的話,根本不可能構成侵權的。

那麼這個女法官就是在亂判!

女法官名叫鐘琰,長相精緻,也是江海大學畢業的。

這就有意思了,或許就是因為同情石滢才硬生生的下達了判決。

可是鐘琰你知道嗎,你以為是幫助了姐妹學妹懲罰了楊漢這個不作為的男人,實際上你懲罰的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把石滢當做女朋友的人。

唯一從心裡愛石滢的男人。

要知道,在大二大三時期,楊漢就經常晚上去接喝的大醉的石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