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7頁)

義務的主體角色為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很顯然,在楊漢的案子當中,楊漢并不是專業的救援機構的從業者,不具備法定救助義務的,他隻具備道德上的救助。

并且,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楊漢隻是拒絕安慰石滢,并沒有觸及《侵權責任法》第六條中的過錯。

根據我的想法,該案的審判長應該是把楊漢拒絕安慰石滢,視為一種過錯。

那麼根據侵權責任法,楊漢的過失是導緻石滢死亡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承擔了10%的責任。

但實際上,我認為楊漢的拒絕安慰,并沒有構成錯誤。

所以他不救助石滢,隻能夠受到道德的譴責,至于賠償這種事情,隻能從人道主義來判定。

不能說楊漢侵權責任...”

羅大翔一上來就科普,讓不少的觀衆都明白了這個案子的本質,也算是直接給這個案子定調了。

科普完了之後,羅大翔又說道:“我剛剛說的是從絕對法律的情況出現的,但判決的時候,法官會考慮現實情況。

比如讓楊漢承擔10%的責任,其實就是一種息事甯人的做法。

不然死者的家屬通過各種手段騷擾被告方,甚至騷擾法官,也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當然,這些痛苦讓楊漢來承受是絕對不正确的事情!”

說到這裡,一衆網友們也是點點頭。

現實中确實有很多這種情況發生。

有些被告為了避免死者家屬的騷擾,這個賠償就當是息事甯人,破财消災了,畢竟死人了。

但是楊漢的問題就出在楊漢沒錢上。

“我們繼續看吧,既然林默律師出手索賠了,那麼這個案子可能還會出現轉折,或許能夠成為一個案例,教各位男性同胞如何保護自己。”

“當然,諸位美女們也可以學習一下,這其實也是在保護你們哦。”

廣大男性同胞聽到羅大翔說到如何保護自己,都十分贊同的點了點頭。

從本質上來說,講的就是人權法,女性網友自然也是可以學習的。

法庭上。

林默說出索賠27萬後,大家都發出了驚歎。

尤其是對方代理律師,鄭北,臉色極為難看!

“林律師,你這...你這不是要我死嗎!”

鄭北在心中驚呼。

他原本就想着擺爛躺平了,随便說幾句話,看着林默和法官對攻就行了。

結果現在林默索賠27萬,要是自己還躺平擺爛,豈不是說明他的實力很爛?

那以後誰還會找他打官司啊。

“林...林律師,這個賠償金額是不是太沒有道理了?”鄭北看似冷靜的說着,實則有些慌張。

林默看了一眼鄭北,看出了鄭北的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