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第10頁)

所以給龔化,莫甯康這些罪犯,殺人犯辯護,在大家心中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雖然大家都明白罪犯也有人權,也需要公正的審判。

但無論如何,林默去辯護大家都不能接受。

林默的正義就像是潔白的羽毛一樣,去給莫甯康這樣的殺人犯辯護,潔白的羽毛就會沾染上污點,那片美麗的羽毛便不再光彩,令人無法接受。

大家紛紛在林默的評論區請求放棄辯護:

“林律師,不要去啊,他們這些人就該死,為什麼要替他們說話!”

“對啊,我不能接受!”

“他們的人權早就在殺人的時刻喪失了!沒有必要替他們說話!”

“......”

群衆的反應是激烈的。

一時間,也有很多法律大V也都在論壇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比如知名林默粉絲,法界吳言祖就說道:

“請大家理性一點,我覺得林律師替他們辯護未嘗不是好事,這可以避免有律師從中作梗,通過法律漏洞給他們減刑,如果是林律師上場的話,會保持庭審的絕對公平的。”

這一套說辭也引來了不少理智粉絲的支持。

畢竟這是事實,大家都不覺得林默會絞盡腦汁給這幾位罪孽之人減刑的。

當然,也少不了羅大翔這位大V的評價。

而他的評價就略顯官方了一點。

羅大翔:“在法律的框架下,必須保持公平公正,在被告未被判刑之前,他都擁有人權,保證他們的權益,也是法律公平公正的一種表現,這一次林律師做的沒什麼問題....”

對于殺人犯該不該擁有人權,享受法律的保護,大家也是各抒己見,在網絡上争論着讨論着。

跟這個類似的論題就是——殺人犯到底該不該槍斃。

這個論題實際上就是“重罪到底該不該重刑?”

社會上的各類觀點歸屬3類

1.重罪就該重刑,以恐怖的刑罰來扼制人犯罪,企圖讓犯罪之人在犯罪之前想到恐怖的刑罰就放棄犯罪,這一類在古代律法中得以重用,比如淩遲,腰斬等恐怖刑罰。

2.廢除死刑。這個觀點認為重刑會讓已經犯罪之人沒有回頭之路,因為已經犯罪,反正是要被重刑折磨緻死的,不如再多虐殺一些人,變得更加暴虐的殺人,甚至會令罪犯産生一種殺到就是賺到,自己被折磨緻死也不虧的心理。

會導緻更嚴重,更加恐怖的兇殺案發生。

3.目前的死刑判決,是比較折中的方案,也是各國,各派派法律教授,專家經過分析研究後總結出來的方案。

當然,世界上還有一些人更加的激進,企圖廢除死刑.....

林默自然也是看到了網絡上各種言論,不過這都不是他的關心重點。

無論網絡上如何說什麼,都無法操控的林默行動。

“我維持正義的手段如果需要你們來操控的話,我就不是我了。”林默淡淡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