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第3頁)

發現都不錯的,于是就簽下了置換合同。

結果後來發現,地基是吳田花了一點錢做了表面功夫,進行了輕微的臨時加固,為的就是騙張進玉。

而那個池塘,早就出現了水質問題,根本就不能用!

因為縣裡面招商引資,搞了一個造紙工廠進來,就污染了湖樹村這一塊的地下水。

而池塘本就是與地下水連通的。

被污染的水會源源不斷的從地下滲出來。

而檢查當天的水質之所以沒有問題,那是因為吳田夜間運來了新水。

于是,張進玉變成了被坑的一方。

還有一點非常緻命,對于被污染了的池塘,政府是給吳田賠償了的。

吳田這家夥拿了賠償後,就利用計謀跟張進玉置換了。

那棟三層小樓,就是利用賠償的80萬元修起來的。

張進玉拿到被污染的池塘後,去申請賠償,結果顯示已經賠付,無法繼續申請。

去找吳田,吳田就開始耍賴。

就算是報警,警察來了,一檢查合同,發現全部都是合法合規,一時間也沒辦法處理。

唯一的途徑就是打官司。

但很顯然,張進玉是沒有本錢的。

而且張進玉還沒找吳田的麻煩,吳田就糾集了那一幫子流氓來恐吓張進玉了。

最終張進玉隻能夠住進那個偏遠,年久失修的老宅裡面。

聽完後,林默皺起了眉頭。

這就是欺負張進玉家裡沒男人,連身份都被社會嫌棄,開始吃絕戶了!

“那個,小靈,聯系一下柳蘇律師,帶民事訴訟團隊過來。”

“需要一個團隊?!”夏靈驚訝道。

“是的。”

吳田這家夥有點小聰明,知道利用法律合同。

有了這份合同,連官方政府都不得不認。

但就林默初步判斷來看,可以定性為詐騙合同,操作空間很大,打得好可以把吳田和涉事的人送進去。

所以叫柳蘇和她那三個從春秋律所帶來的心腹,一起處理一下。

林默也一直在關注柳蘇帶來的這三個年輕。

吳雪(律師吳雪)、周花、胡林。

他們三個現在都已經成長為了獨當一面的律師,已經是律所的中堅力量了。

夏靈這邊立馬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