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
身份核驗完成,紀律也宣讀完畢。
法官也開始宣讀開庭前的流程:“本案緣由......”
宣讀完,詢問被告雙方都沒問題後。
咚!
審判長敲響了法槌:“現在開庭!”
林默看向審判席。
審判長:白河
審判員:袁社
審判員:唐盧
其中白河是刑庭的副庭長,36歲的年紀正是當打之年。
林默打探過他的性格和審判風格。
是一個很不苟言笑,絕對依據證據進行判決的法官。
他對證據有自己的看法,律師的論證是其次的。
在他眼裡,證據排名第一。
這對自己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當然,這一場庭審很特殊,林默早就跟江聰商量過了,江聰也跟白河探讨過了,會全力配合林默的。
但具體如何配合白河也不明白,隻能随機應變。
甚至他連林默要做什麼都不知道,命令就是配合。
“現在請原告方開始陳述。”
林默點頭,直接說道:“審判長,我方開始陳述。
我方認為,王莊
屈間
鐘澱,唐巴四人涉嫌利用卡車設局,企圖我方當事人,張豪等四人撞死在國道上。
其行為屬于蓄謀殺人,行為極其惡劣,我方申請判處四人死刑!
審判長,我的訴訟請求說完了。”
“哈哈哈!”
林默剛說完,被告席上四個高矮胖瘦就發出了嘲笑的聲音。
那表情極為不屑,就是在嘲笑林默,仿佛在說:“還殺人呢,你有證據嗎?!”